行为人故意杀人的主观故意与恶性都很明显,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应处以极刑。就您提出的故意杀人案件中满足被害人家属的赔偿行为,即使得到被害人家属的原谅也只能算是被害人的一种承认行为,在量刑时只是酌情量刑的原因之一,不可能免除其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若真如您所述,最终是实现故意杀人的当然刑罚的,可能是由于其他一些因素的影响,比如犯罪人的是否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亦或犯罪人身患顽疾需要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的等等,单单对家属的赔偿只能获得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责任的免除,以及满足量刑的酌情因素而已。
你好,对于受害者追究刑事责任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责任,是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不同之处:一是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追究行政责任的是一般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是犯罪行为;二是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追究行政责任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追究刑事责任只能由司法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决定;三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不同:追究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制裁,可以判处死刑,比追究行政责任严厉得多。刑事责任包括两类问题:一是犯罪;二是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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