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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就想要回这个孩子,给他最好的爱,请求律师对于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如果打官司可以吗?

ask****083 安徽-合肥 医疗事故责任咨询 2019.07.24 13:19:01 325人阅读

我哥哥嫂子有不孕症一直没有生小孩,家庭面临破裂。我弟弟因为患有抑郁症至今没有结婚,我是家中唯一一个有生育能力的人。我和我女朋友还没有结婚的时候怀孕了,本来打算不要的。但是迫于家庭压力,希望给家族延续后代,也为我哥哥嫂子缓解家庭矛盾,请求我未婚女友将孩子生下来交由我哥嫂暂时抚养。我们共同来抚养这个孩子。没有办理领养手续,但当时生孩子的时候直接拿着我嫂子的身份证办理的。时隔多年,孩子已经10岁了,哥嫂一直只顾工作,忽视孩子,经常孩子一个人在家里。包括寒暑假。以至于孩子现在眼睛患有斜视弱视700度。而在此之前,我们已发现孩子眼睛问题要求哥嫂带孩子去看,他们总是以各种理由拒绝了。整整拖了一年多才去。结果正如所料,已斜视弱视600度。在医院购买了治疗器材,但是由于哥嫂监督不力,孩子自觉性都没有那么好的。治疗近2年时间,发现没有任何好转,迫于我们的一再施压,我哥嫂再次带孩子去医院已达到750度了。这期间,我哥嫂没有因为这个孩子而对我们感激,反而疏远了彼此的关系。总是以各种理由拒绝见面。一切都是为了孩子,如果孩子过的好,健健康康的,我愿意一辈子都只做他的叔叔。但是现在这种情况让人忍无可忍,每一次沟通都是以吵架而结束。现在我就想要回这个孩子,给他最好的爱。请求律师对于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如果打官司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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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安徽-合肥 咨询解答:5647条

起诉变更抚养权。

2019-07-24 14:06:53 回复

。离婚诉讼,如果双方育有孩子,那就不仅仅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在一些情形下孩子的意见是法官们着重考虑的,有时甚至会对案件走向起到关键的作用。A将司法实践中常常遇到的,法官会征求孩子意见的情形为大家做了以下归纳:(
1)离婚时,夫妻双方为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发生争执的,法官会考虑已年满十周岁子女的意见;(
2)离婚后,因一方要求变更抚养权而发生的诉讼,法官会考虑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意见;(
3)一方依法行使探望权受阻,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官应征求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意见,以及一方认为另一方探视权的行使已严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身心健康,申请中止一方探视权的,法官会综合考虑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意见;(
4)离婚后,一方或子女本人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法官有时也会参考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 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第22条,引导当事人诚信理性诉讼。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非诚信诉讼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调节当事人诉讼行为的杠杆作用,促使当事人选择适当方式解决纠纷。当事人存在滥用诉讼权利、拖延承担诉讼义务等明显不当行为,造成诉讼对方或第三人直接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无过错方依法提出的赔偿合理的律师费用等正当要求予以支持。
  因此,如果你的情况符合《意见》第22条规定,法院会支持提出的律师费对方承担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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