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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在外面租了一套房子,房屋出租人的合同解除权的相关规定?

孙** 吉林-吉林市 房屋租赁咨询 2019.07.18 16:00:08 412人阅读

我朋友毕业后就去了外省工作,最近我朋友在外面租了一套房子,他想了解字怎么办理房子租赁合同,并且还需要哪些相关文件,他对这一块不是很清楚,请问律师房屋出租人的合同解除权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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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对此,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019-07-18 16:11: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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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双方协商解除、双方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下面让我们具体来看看这三种解除方式的有关规定。
一、双方协商解除
二、双方约定解除
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约定了合同解除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可解除合同。
三、法定解除(单方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体到房屋租赁合同来说,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二)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三)承租人累计六个月不交租金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019-07-18 16:02: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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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如下, 【租赁合同知识】承租人可以单方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一般来说,合同是双方合意的结果,单方无权解除租赁合同;但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租人在下列几种情形下可以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合同为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时,承租人同出租人一样,享有随时终止租赁合同的权利;房屋遇有不可抗力、意外事故、人为因素而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承租人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房屋,合同丧失了存在的基础,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租赁物危及承租人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明知该房屋存在着方面缺陷,也并不因此而丧失该项单方解除权。

解答如下, 【租赁合同知识】承租人可以单方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一般来说,合同是双方合意的结果,单方无权解除租赁合同;但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租人在下列几种情形下可以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合同为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时,承租人同出租人一样,享有随时终止租赁合同的权利;房屋遇有不可抗力、意外事故、人为因素而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承租人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房屋,合同丧失了存在的基础,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租赁物危及承租人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明知该房屋存在着方面缺陷,也并不因此而丧失该项单方解除权。

您好,关于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房屋租赁一方是可以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但必须满足法定解除即单方面解除的条件。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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