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2009年1月1日开始执行至2010年9月30日结束的契税征收政策,不区分新房还是二手房,也不区分购房者所买房屋可否为首套房,凡是买下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一律只征收1%的契税,144平方米以上普通住宅、车库、商业及办公用房等均按3%准则征收;而从11年10月1日开始执行的房屋契税新政策则限定,凡是买下首套且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新房,按照总价1%征收;买下首套房且面积在90-144平方米之间的新房,按照1.5%征收;买下首套房且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新房,按照3%准则征收。在此期间,所有不能提供首套房证明等其他情况,买下新房均按3%准则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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