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安徽法律咨询 > 宣城法律咨询 > 宣城非法行医纠纷法律咨询 > 说好赔偿不赔偿,发生医疗纠纷自行协商解决后能反悔吗?

说好赔偿不赔偿,发生医疗纠纷自行协商解决后能反悔吗?

袁** 安徽-宣城 非法行医纠纷咨询 2019.07.10 23:45:08 479人阅读

之前放假去骑自行车玩,不小心把脚扭伤了,就去了家附近的一个私营骨科诊所看,结果他给我上了膏药,过了一天,我的脚不但没好,还长了很多水泡,我去找他,他又给我上药,结果后来越来越严重,就去正规医院看好了,于是就决定把那家医院告上法庭,诊所跟我协商后说赔我钱,我一开始答应了,结果他们以各种理由延迟赔偿,我现在后悔了,那发生医疗纠纷自行协商解决后能反悔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宣城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宣城医疗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够反悔的,除非是有明确的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才能提出反悔。像你这种情况是可以反悔的

2019-07-10 23:58:08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医患双方协商是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法定途经之一。但在实践中,经常会发生双方签订书面协议后,患者方反悔的情况。医患双方自行协商是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民事合同。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也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法院提起诉讼。”
自行协商为首选途径,医患双方通过协商,达到交流沟通,消除误会,增进理解,相互体谅,平息矛盾,解决纠纷。
医患双方发生医疗纠纷后,通过协商对纠纷的性质达成共识,对有无医疗过失或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达成一致意见,并对解决纠纷的方式方法及双方权利义务作出约定,这就是民法意思自治原则在解决医疗纠纷中的体现。
我国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就是要给予市场主体以充分的自主权利,鼓励和保障民事主体自由地从事各种市场活动。医患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只要不违背法律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必然受到法律所保护。
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五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通过自行协商,对解决争议的意思表示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这是医患双方当事人遵循自愿、合法、平等和公平原则对解决医疗纠纷订立的合同。
是解决医疗纠纷案件最好的办法,一般来说,在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一致后,会签订和解协议书,此后,患者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再行要求赔偿,或者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也即在协议书签署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2019-07-10 23:46:08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医疗纠纷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医疗纠纷律师#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医疗纠纷调解协议签订后可以反悔吗
医疗纠纷调解或和解协议签订后,双方、特别是处于弱势地位的患方可否反悔或撤销该赔偿协议呢?一般来说,赔偿协议的内容,是双方经过充分沟通和平等协商达成的,属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不能反悔或者被认定为无效或被撤销的。
但是,如果发生了合同法规定的如下情形,则该协议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被撤销:
1、《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 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注意
患者一方推翻协议的诉讼时效期间是1年。
对于撤销合同的诉讼请求,法律上有时间限制,这就是法律上所说的除斥期间。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
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这些形成权;也有学者认为,除斥期间也适用于支配权和请求权,如建设用地使用权70年的期间就是除斥期间。
中国民事立法关于除斥期间的规定,主要有: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法通则意见》)第73条第2款规定,可撤销或可变更民事行为的撤销或变更权,自行为成立之日超过1年而消灭。
2、《合同法》第55条规定,对可撤销合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医疗纠纷调解或和解协议签订后,双方、特别是处于弱势地位的患方可否反悔或撤销该赔偿协议呢 一般来说,赔偿协议的内容,是双方经过充分沟通和平等协商达成的,属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不能反悔或者被认定为无效或被撤销的。
但是,如果发生了合同法规定的如下情形,则该协议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被撤销:
1、《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患者一方推翻协议的诉讼时效期间是1年。
对于撤销合同的诉讼请求,法律上有时间限制,这就是法律上所说的除斥期间。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
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这些形成权也有学者认为,除斥期间也适用于支配权和请求权,如建设用地使用权70年的期间就是除斥期间。
中国民事立法关于除斥期间的规定,主要有: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法通则意见》)第73条第2款规定,可撤销或可变更民事行为的撤销或变更权,自行为成立之日超过1年而消灭。
2、《合同法》第55条规定,对可撤销合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您好,针对您的医疗纠纷调解协议签订后可否反悔或撤销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来说,赔偿协议的内容,是双方经过充分沟通和平等协商达成的,属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不能反悔或者被认定为无效或被撤销的。  但是,如果发生了合同法规定的如下情形,则该协议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被撤销:  《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因此,调解或和解过程中一定要征询专家意见,以免发生上述情形。  知识延伸阅读:医疗纠纷的举证责任  2002年9月1日制定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新《条例》对医疗事故的概念做了明确的界定,把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性质归属于民法上的侵权责任。  2002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正式实施。该《规定》第4条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由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最高人民这一司法解释将过错推定原则作为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明确了在医疗事故纠纷案件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在2010年7月1日实施生效的《侵权责任法》第七章规定了,在三种情况下(即院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的情况)推定是院方的过错。因此,当前医患纠纷中的部分举证责任实际上已经转移至患方。  因此,医疗纠纷调解协议签订后可否反悔或撤销要根据协议情况,必要时可以找个专业律师进行了解。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非法行医概念
237852人阅读

下面小编来给大家介绍一下非法行医的定义是什么?非法行医的概念又是什么,非法行医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非法行医罪的特征是什么,非法行医民事责任是怎样的,以及非法行医需要什么证据以及种类包括哪些 ?快来了解一下吧!

非法行医处罚
6190人阅读

没有相关医疗证书,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叫做非法行医罪,那么对于这种行为呢应该有相应的处罚,那么非法行医致死如何处罚,怎么对非法行医罪量刑处罚,以及一般非法行医的处罚是什么?下面来了解一下吧!

非法行医认定
73514人阅读

我们对非法行医有很多误区,其实有医生执业资格而未取得开业执照行医的不属于非法行医。那么什么是非法行医呢?非法行医罚款是怎么规定的呢,非法行医致人死亡如何认定,非法行医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快来了解一下吧!

医疗服务合同
5267人阅读

医疗水平及医疗服务的提升,是有利于的人类发展,那么医疗服务合同是什么呢,今天小编就来为你介绍此类合同的有关知识,更多内容尽在律图百科栏目,来了解一下吧!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39197人阅读

近些年来,医疗纠纷频发,医患关系也越来越紧张,今天小编将为大家介绍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相关知识,律图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百科栏目,为你解读最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等内容,快和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展开更多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医疗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