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量刑处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刑法第349条规定,为、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应予以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
1、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价值达到5万元以上的;
2、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犯罪所得毒品达到数量巨大的标准的;
3、为多人或多次为他人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毒品犯罪所得的;
4、严重妨害司法机关对该犯罪分子事实的多犯罪进行追究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节。
不具有情节严重的情形,归案后认罪、悔罪、积极退赃,且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
对于窝藏包庇罪情节严重怎么认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情节严重如何认定,法律、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尚未作出相应的规定,实践中各地认识不
一,造成量刑的偏差。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把握:
1、包庇重大、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的犯罪分子的;
2、包庇、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3、多次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或者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人数较多,或者时间较长的;
4、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行为严重妨害了司法机关的刑事司法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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