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上海法律咨询 > 普陀区法律咨询 > 普陀区物业纠纷法律咨询 > 我朋友现在买了一个房子,那个业主委员会是自治组织吗?

我朋友现在买了一个房子,那个业主委员会是自治组织吗?

赵** 上海-普陀区 物业纠纷咨询 2019.07.03 23:49:54 499人阅读

我朋友前不久的时候因为要结婚的原因就给买了一套房子,但是现在他准备自己进行管理了,一般情况先那个业主委员会是自治组织吗?都有什么具体的规定的啊?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普陀区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普陀区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1、业主委员会成立要道区建设局综合管理科备案,且相关物业费用应该建立初期召开业主大会商议协定。业主委员会成员须业主大会选拔! 区建设局!由于业主委员会不是企业法人,所以,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不需要到工商行政部门登记。
2、我国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六条(解读)规定,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时,由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其给予指导和协助,负责对其日常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3、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三条又规定: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备案手续。

2019-07-03 23:56:54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业主委员会成立不用再经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成立之后在30日内向区、县小区办备案即可。
备案制和审批制的最大区别在于备案制下成立业主委员会,只要成立程序不违反法律限制即可备案,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行为由业主负责;审批制下成立业主委员会要符合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对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负行政管理责任。

2019-07-03 23:51:54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 人民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二、清算小组的职责 清算组织是指对申请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的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的一种临时性机构。根据《条例》规定,清算组织在审批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接管与维护 确定拟注销单位的留守人员;接收拟注销单位的财产、帐册、文书、资料、印章等;保管好所接收的财物;处理拟注销单位职工有关事宜;以清算组织名义继续进行必要活动,包括履行拟注销单位应履行而未履行的合同或予以解除等等。 (二)资产清理、计算与分配 清点财产,分类登记造册;核实拟注销单位申报的债务;清收拟注销单位的债权,无法收回的,应取得相应的证明材料;根据需要委托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财产进行评估、审计;在上述工作基础上制作清算报告。 (三)其他工作 负责有关内勤工作;适时提请召开债权人会议;列席债权人会议并接受监督;对被整体接收的事业单位,与接收方办理有关的交接手续。 清算组织以自身名义依法从事必要的民事活动,在完成规定的工作后,宣布撤销。 清算组织向有关主管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并接受其监督。在清算中,债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清算组织的决定有异议且无法协调的,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清算组织的组成由主管部门商同事业单位的举办单位决定,视需要其成员可以从审计、国有资产、税务、土管、银行,、中介服务组织中用公函指定。清算组长由审批机关商举办单位指定,主持与协调清算组织日常工作。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流程如下:
1、需要与小区物业进行一个协商,先成立一个为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小组。
2、业主向当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街道办事处收到后会作出批复意见,知道要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筹备小组成立后要告知公司,让公司把全体业主的信息上报街道办事处。
3、筹备小组开始拟好《业主公约》并选举出业主委员会委员,之后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经过批复业主委员会成立。
4、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1.需要与小区物业进行一个协商,先成立一个为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小组。
2.业主向当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街道办事处收到后会作出批复意见,筹备小组成立后要告知公司,让公司把全体业主的信息上报街道办事处。
3.筹备小组开始拟好《业主公约》并选举出业主委员会委员,之后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经过批复业主委员会成立。
4.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业主维权方式
22858人阅读

现在商品房是大多数家庭的选择,现代小区社区齐全,保障了我们的生活质量,但是物业纠纷或者业主间的纠纷也时有发生,那么业主维权的合理方式有哪些,业主维权诉求书怎么写,以及业主维权书内容规范具体内容有哪些呢!

物业费标准
119623人阅读

商品房就会涉及到物业管理的问题,那么关于物业费标准都有哪些规定呢,那么国家规定物业费标准是什么,工业园区物业费标准是什么,以及商品房物业费标准是什么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下面为你详细解读!

业主
23597人阅读

开发商交房之后,购房者就可以入住小区,这个时候购房者就拥有了一个新的身份,那就是业主,作为业主,是可以享受相应权利的,那么业主的权利义务究竟有哪些呢?下面律图小编为大家介绍了业主的相关知识,给大家了解。

物业管理条例
1187792人阅读

物业公司在对小区进行管理以及收费时,并不是想怎么做就可以怎么做的,它的一切行为都必须要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进行,因此作为业主了解物业管理条例的内容就具有很重要的意义,下面律图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相关知识。

业主维权
77640人阅读

业主如果发现物业公司或者开发商损害了自己的权益时,要敢于采取合理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很多人由于不知道作为业主该如何维权,因此往往给自己带来了很多的麻烦,那么业主维权究竟该如何做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