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老公一喝醉酒就经常对我和孩子实施家暴,但是出于某些原因暂时不能离婚,听说有人身安全保护令,那请问一下律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是否必然依赖于诉讼?
反家暴法规定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如何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妇女联合会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和统计工作。同时,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的诊疗记录。
另外,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如果上述有监管责任的机构秉着“家务事难断”的态度,消极制暴怎么办?
“清官难断家务事”是不少部门过去处理家暴面临的难题。为此,新法中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责任。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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