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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房子是结婚之后买得,我想知道这种情况离婚孩子会判给我么?

ask****568 黑龙江-哈尔滨 房屋买卖咨询 2019.06.26 00:16:51 348人阅读

我们从孩子出生一直到现在四年多的时间里一直没有夫妻生活,只是为了孩子勉强生活在一个屋檐下。他工作收入比我多,我们的房子是结婚之后买得,我想知道这种情况离婚孩子会判给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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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双方均要求抚养的,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身心健康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另一方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对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考虑孩子的意愿。

2019-06-26 14:32:08 回复


一)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指房屋所有权第一次产生或者不依靠原房屋所有人的权利而取得的所有权。房屋产权的原始取得方式有:
1、依法新建房屋。
2、依法没收房屋,这里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强制收归国有的房屋。
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无主房屋是指没有所有人或所有人不明的房屋。如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依法归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房屋。
4、添附的房屋,如对房屋翻建、加层、扩充等。
(
二)继承取得。继承取得是指房屋所有人通过某种法律行为从原房屋所有人的那里取得房屋所有权。房屋产权的继承取得的方式有:
1.因法律行为而取得房屋产权。例如,房屋的买卖行为,赠予行为,互换行为而继受取得房屋的产权。因法律行为而取得房屋产权的时间,应自产权手续完备后发生转移效力,即自登记时取得房屋的产权。

现在两个女儿,一般法院不会把两个孩子都判给你,除非他一个都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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