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起诉,这种问题属于民间纠纷,转账记录属于证据类型。
1、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可能反映欠款、汇款的书面材料。
2、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
3、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
4、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
5、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
第一百一十六条?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第一百一十七条??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符合本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未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不得出庭作证,但双方当事人同意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除外。
可以,这种问题属于民间纠纷,转账记录属于证据类型。
1、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可能反映欠款、汇款的书面材料。
2、至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
3、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
4、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
5、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
第一百一十六条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第一百一十七条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符合本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可以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未经人民通知,证人不得出庭作证,但双方当事人同意并经人民准许的除外。
如果对方在聊天记录里承认了欠款的事实,则没有问题,可以起诉要回来,但是不建议聘请律师,因为数字太小划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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