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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刑事拘留无罪多久放人 公安机关的拘留期限: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
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在这种情况下,羁押期限最长是14 天;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
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 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的7 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这种情况下最长羁押期限
是37 日。
2019-06-25 11:16:2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