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荆州法律咨询 > 荆州债务纠纷法律咨询 > 最近要交补偿款,关于竞业禁止补偿款可以不付吗?

最近要交补偿款,关于竞业禁止补偿款可以不付吗?

何* 湖北-荆州 债务纠纷咨询 2019.06.23 13:32:37 335人阅读

我们企业之前做了股权质押,但是最近因为资不抵债,想要申请破产保护,最近又要交禁止补偿款了,所以需要咨询一下 ,就是关于竞业禁止补偿款可以不付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荆州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荆州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竞业禁止补偿款一般是需要支付的,如果不支付相应的竞业禁止补偿款,劳动者有权不遵守该竞业禁止的约定。
  竞业禁止是指负有特定义务的劳动者,从原用人单位离职后,在一定期间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原用人单位有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禁止条款,同时应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竞业禁止经济补偿。未约定给予劳动者竞业禁止经济补偿或者约定的竞业禁止经济补偿金额过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该竞业禁止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

2019-06-23 13:44:37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担保法、合同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权债务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债权债务律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生效条件如下:
1.雇主必须给予雇员合理的经济补偿。
2.竞业禁止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3.竞业禁止合同应明确竞业限制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
4.竞业禁止协议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在协议中明确约定竞业禁止义务的时间、限带蝴具体业务范围、地域范围以及补偿数额、支付方法等。
5.单位确实存在特定商业秘密。
《劳动合同法》第23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您好,关于竞业禁止补偿款可以不付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竞业禁止补偿款一般是需要支付的,如果不支付相应的竞业禁止补偿款,劳动者有权不遵守该竞业禁止的约定。竞业禁止是指负有特定义务的劳动者,从原用人单位离职后,在一定期间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原用人单位有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禁止条款,同时应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竞业禁止经济补偿。未约定给予劳动者竞业禁止经济补偿或者约定的竞业禁止经济补偿金额过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该竞业禁止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