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姑姑为了赚钱,就什么都不管不顾,还把别人的知识产权给进行侵害了,闹出很大问题了,需要去承担责任,还有赔偿的,那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标准是什么呢?
惩罚性赔偿是和补偿性赔偿相对应的一种民事赔偿制度,具有民事赔偿的一般特征,但它和补偿性赔偿制度相比,还具有如下独有特征:
第
一,惩罚性。补偿性赔偿金的主要目的和功能在于弥补受侵害人所遭受的损失,惩罚性赔偿的功能不在于填补受害人的损失,而在于惩罚和制裁加害人严重过错行为。
第
二,附加性。也就是说惩罚性赔偿是一种附加的民事责任形式,只有当补偿性赔偿金不足以惩罚侵害入的恶意侵权行为,或者不足以表明法律对这种行为的充分否定,并以此来阻止其再次发生时,才能加以适用。
第
三,法定性。惩罚性赔偿金是民事责任的例外和补充,必须有立法的规定和判例性质的裁决,否则应视为不允许适用惩罚性赔偿金,以免可能导致法官滥用权力进行不正当的惩罚,侵害被告的合法权益,进而对整个民事责任的基础和内部的和谐造成冲击。
中国于1993年颁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首次以特别法的形式确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这是中国民事责任立法的重大突破。这次政府工作报告又一次提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具有以下重大意义:
(一)有效遏制知识产权的恶意侵权行为
由于知识产权具有无形、公开与可复制等特点,使得侵权具有较强的隐蔽性且损害难以计算和证明,导致知识产权领域具有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的特点,引发很多恶意与重复侵权,极大损害了知识产权人乃至社会公共的整体利益。如将惩罚性赔偿作为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有效遏制知识产权的恶意侵权行为,对于完善与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二)促进创新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现阶段,我国知识产权的侵权现象还比较严重,很多创新成果得不到有效的保护,抑制了自主创新活动的开展。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深入,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我国是发展中大国,经济、科技和文化实力显著增强,在若干高科技领域处于世界先进行列,知识产权保护需求日趋强烈。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实行惩罚性赔偿是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有效制度,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有效举措。
对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实行惩罚性赔偿,需要着力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明确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与范围。惩罚性赔偿的目的在于惩罚知识产权侵权人的主观恶性,威慑潜在侵权行为,但如果适用不当也会造成过度保护或惩罚泛滥的负面影响。构建我国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必须考虑到权利人和侵权人、保障权利和促进社会创新等方面的平衡,在此基础上明确惩罚性赔偿责任的适用条件与范围。
(二)设计科学的惩罚性赔偿额度。惩罚性赔偿的金额范围或幅度是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重要内容,其设计是否合理是衡量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科学性的主要标志。我国目前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绝大部分都采用了法定赔偿且缺乏细则,自由裁量权很大,导致同一类案件的赔偿额度会产生巨大差异。因此,应结合国情实际并借鉴国外司法经验,对法定赔偿限额、惩罚性赔偿金与补偿性赔偿金的倍比关系以及无数额限制赔偿等进行综合考虑,针对不同类型案件进行标准细化,才能使不同法院、不同法官在惩罚性赔偿上做到适法统
一,这也是对立法的必要补充。
(三)适时发布司法解释为正确实施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提供具体指导。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将是我国一项新的知识产权制度,如何把握好其适用的条件、适用的标准、适法的统
一,难度很大。因此,该项制度的正确实施还有赖于最高法院发布相关司法解释给予具体指导。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知识产权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