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坚决不同意,我们投资当事人要求法院再审符合法律程序不?
刘*
黑龙江-七台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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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12 23: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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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孙海涛律师:
法院调解不合理,在调解书上签字的当事人不适格,我是投资人当时拒绝签字,我要求法院再审符合法律程序吗?大航有限公司法人刘利航是个空壳骗子公司不具备发包资格在2012年10月诱骗我们签了不安全的施工合同,骗我们投资93万元后发现其公司没有拨付给乙方资金的能力,就终止了继续投资。并在2013年12月起诉到法院请求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结果法院给了不公证的调解。合同施工期限是2月完工后返还我们的本金和投资报酬。结果法院居然给调解到2015年原告再给我们钱。我们坚决不同意。我们投资当事人要求法院再审符合法律程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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