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限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限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工人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由此,按照《妇闺女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限定,妇女在怀孩子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孩子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不到前,劳动合同时限应顺延。此间的薪水、福利等待遇不应改变。可见,国家对于作为弱势群体的女工人的法律保护是十分符合事实上情况的,因为怀孩子女工人一旦遭到违法免职,一直到哺乳期结束将难以找到工作,生活来源难以保障,因此国家禁止用人单位任工人怀孩子期间解除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一旦违法辞掉怀孩子工人,所付出的代价也是很大的。
二、应得赔偿国家对孕期女工人的权益保护做发生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背限定做出违法辞掉,孕期工人有权申请以下赔偿: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赔偿金计量方式:工作年限×去职前12月的平均薪水×2倍(详见《劳动合同法》第42、47、87条)
2.怀孩子、产期、哺乳期“三期”薪水
3.薪水和加班薪水(如有拖延)应一并发放。《劳动合同法》限定,女工人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工人劳动保护限定》中也有限定,不得在女工人怀孩子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薪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女工人在怀孩子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与公司商量不成的,能够考虑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个人缴纳生育保险未满一年生孩子后不能报销。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一般规定: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以上即为对生育险必须交满一年才能报销吗的详细回答。希望能够帮到您
在公司上班的孕妇生育保险程序的办理对假期没有什么很大的影响, 相关假期肯定是能享有的,但是生育保险要年你们是否有交保险,至于保险津贴的领取建议直接问一下当地的社保局。
遇到合同到期不发工资的情形你应该如何处理呢,你可以去哪些政府部门寻求一些帮助呢,包括中介合同到期不给工资怎么办,私人老板不发工资又应该怎么办呢?合同到期工资怎么发,以及不发工资去哪里投诉等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来了解一下吧!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那么劳动争议时效判定的期限是多久,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多久,劳动争议诉讼时效是几年,以及申请劳动争议时效期间应该注意什么?下面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劳动纠纷是生活中最为常见的纠纷类型,今天小编为你介绍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的相关知识,那么劳动争议调解时限规定有哪些,劳动争议民事起诉状怎么写,以及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等内容,来了解一下吧!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公务员家属抚恤金的政策规定等知识,那么家属抚恤金申请书内容有哪些,在职公务员病故抚恤金规定是什么,公务员丧葬费抚恤金规定有哪些,以及公务员病故家属待遇都内容,小面为你i详细介绍!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劳动法规的相关内容等,那么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是多久,以及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是怎样的,以及劳动法年假规定的具具体细节内容等知识,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更多知识尽在律图!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