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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股东退资问题求解,有限公司股东不退股资

贾** 江西-南昌 公司经营纠纷咨询 2019.06.01 00:45:35 566人阅读

我是一个股份制公司的原始股股东,最近因资金需要,且不太看好现公司前景,想要将股份变现,我要通过退股的方式变现,但被告知有限公司股东不退股资,可以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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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2019-06-01 00:58: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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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
向公司其他股东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019-06-01 00:47:35 回复

原始股解禁期有规定的期限,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以前的上市公司(特别是国企),有相当部分的法人股。这些法人股跟流通股同股同权,但成本极低(即股价波动风险全由流通股股东承担),惟一不便就是不能在公开市场自由买卖。

股权受让方不得存在如法律禁止参与经营活动等禁止性情形,如《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禁止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禁止公务员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等。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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