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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想起诉他,不知道这样的情况算诈骗吗,可以按刑事起诉吗,聘请律师全部下来要多少律师费?

呦* 辽宁-鞍山 其他咨询 2013.12.10 15:42:45 369人阅读

我的1位朋友3年前借走3万元现金,承诺半年就还,可是等了2两年都没能还,后来他说在他朋友手里有快动迁的房子,可以低价卖给我,条件是等动迁完把房子卖了赚的钱算之前欠的钱还给我,因为他实在没有偿还能力,我也只能同意,但是当我把5万元现金交给他之后,我提出要看房子,他就以工作忙,地方偏僻等理由拒绝,我感觉被骗要求他还钱,他说要不回来,我向他询问卖主,他也不肯说,最后他说就当他借了5万元。叫我以后不要提这件事。给我写了个借条,我没有留下证据只好认栽,但是后来他说有项目做可以还清欠款,同时还给我写了1张另外付给我3万的好处费,我等了1年不见他还钱,再次追要时,他又说那个项目没有赚多钱,把所有的钱又转到别的项目上了,说这次干完肯定还。又等了几个月,他答应先还1部分,可是约了几次都没有还,(有短信记录)实在不想等了,我给他父母打电话要求他儿子还钱,他父母说他儿子在外面借了很多人的钱都没还,还告上法庭了,现在他跑外面躲起来,打电话不接,查不到人,我也想起诉他,不知道这样的情况算诈骗吗?可以按刑事起诉吗?聘请律师全部下来要多少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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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0 20:13:55 回复

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即使是自首、从犯,并且积极退赃也不可能判缓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法律意见】
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被用人单位辞退(或称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分为两种情形:
一、用人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六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
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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