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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案情简要,请问,该案如何诉讼,可不可以作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什么注意点?

t*** 江苏-盐城 其他咨询 2013.12.04 23:09:24 49751人阅读

你好,李新军律师
你好,想咨询1下本案如何诉讼。我的案情如下:
今年7月下旬,我父亲因与某某口角,某某出言不逊,诽谤我母亲(58岁)名节,于是我父亲回家等我母亲下班(酒店勤杂工)后,带了我母亲来与某某当面对质,见面后互相有身体接触,我母亲打了某某1耳光。于是,某某拽着我母亲说要赖到我家去,拖拽较长时间。胳膊上有伤痕。
我父亲报了警,派出所到后调解,因双方是远亲,在对方认了错不该乱说话后,便各自回家了。我母亲当时已经不太说话,我父亲等人并没在意。没想到我父亲用电瓶3轮车带我母亲回到家后(不到3公里),我母亲情况更严重了,本想要去洗澡,却觉得站不稳,腿上无力,我父亲赶紧送至医院,诊断是脑出血,经过两个月治疗出院,经过康复,现生活基本能自理。
我母亲身体1直很好,正常上班,无高血压、高血脂等病症,医生诊断脑出血的原因是因情绪异常导致血管破裂。派出所要双方调解,但没能达成1致意见。对方暂不同意承担任何责任。
以上是案情简要,请问,该案如何诉讼。可不可以作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什么注意点。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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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诉讼也只能是民事侵权赔偿诉讼,如那人的诽谤言论不实,则就此提起诉讼。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2013-12-05 07:01:31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原告人必须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即法律中所说的被害人,所谓被害人是指其实体权利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经营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人,有赔偿的具体请求和事实理由。  被告人是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主要包括下面几种情形:刑事被告人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加害人;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审结前已经死亡的被告人的继承人;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其他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或个人。   (3)被害人的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即两者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其中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主要包括两种: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4)属于人民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原告人必须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即法律中所说的被害人,所谓被害人是指其实体权利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经营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人,有赔偿的具体请求和事实理由。  被告人是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主要包括下面几种情形:刑事被告人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加害人;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审结前已经死亡的被告人的继承人;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其他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或个人。  
(3)被害人的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即两者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其中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主要包括两种: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4)属于人民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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