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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交通伤残十级赔偿标准一般来说是什么标准?

魏** 河北-邯郸 交通事故类鉴定咨询 2019.05.27 17:10:39 440人阅读

杭州交通伤残十级赔偿标准一般来说是什么标准?我家就是杭州的,我爸昨天出去卖菜的时候一个送外卖的根本不就看路,骑着他自己的车到处乱开,我爸就这样被撞了,而且人家还告诉我们我爸的情况很不好,可能恢复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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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交通伤残十级赔偿标准一般来说是什么标准?杭州十级伤残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杭州十级伤残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2019-05-27 17:18: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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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到期,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6个月本人工资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个月本人工资。

2019-05-27 17:11: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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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帮您了解到,目前对于交通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有如下:赔偿明细清单
一、医疗费:5200元(凭医疗费发票)
二、营养费:30元天×天元(根据鉴定结论,30元是基本,40元可以争取)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20元天×天元(根据实际住院天数)
四、误工费:元月×月元(根据鉴定天数,补差价。希望6550月,要提供劳动合同、缴税证明(最关键)、银行对帐单、工资发放证明)
五、护理费:30元天×天元(根据鉴定结论,30元是基本,40元可以争取)
六、交通费:元(凭票;如没票,浦东法院一般会有300-500元之间酌定)
七、残疾赔偿金:元(31838元年×20年×10%)【要提供居住证明(居委会盖章、派出所盖章(关键))、租房合同、房东房产证(如果有),那么就可以按上海的城镇标准来赔。】
八、精神损害抚慰金:
5,000元(优先在交强险范围内赔付)(一般都浦东法院都会判5000,也有个别少于5000元)
九、车辆损失和衣物:1200元衣物损失(浦东法院一般酌定200-300)
十、鉴定费:元(1800元)十
一、律师费:元(5000元)(法院一般会判对方承担3000-5000元)十
二、查档费:10元(查保险公司的机读档案,如果车主是公司也要查。现在上海是10元一个公司)十
三、停车费:元(车被交警扣着时产生的,如果有就提)上述项合计人民币:元

2020-12-06 18:15:29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住院伙食补助费
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停工留薪期待遇(非法用工伤亡生活费)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6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其他规定:
1、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3、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4、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5、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6、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7、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8、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9、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10、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具体赔偿数额根据实际花费、受伤前工资情况等决定。需要继续咨询的话,可以私-聊-详-询,点击我的头像获取联-系-方-式,微-信-号同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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