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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放弃遗产继承,配偶需不需要承担其巨额债务,没买房没买车?

ask****971 安徽-安庆 债务纠纷咨询 2019.05.08 19:15:28 443人阅读

当事人车祸意外死亡,子女放弃遗产继承,配偶需不需要承担其巨额债务,当事人在其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借款,没买房没买车,有私人的,也有银行的,配偶身体不好没有经济能力,需不需要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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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儿子放弃继承父亲遗产的,对父亲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2019-05-09 16:49: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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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遗产未分割前,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并不需他人同意以及一方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导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时方为无效。
物权法第二十九条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9.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从时间顺序上看,在继承开始时,继承人并不是马上取得继承财产的物权,而是指继承程序的开始,此时,能继承的遗产份额还处于未定状态,即不是继承人的,更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只有继承人未做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后,此部分遗产份额才能转移成为继承人的财产,继而配偶才对继承的财产享有共同所有权。因此,在继承人作出是否放弃继承权时,遗产份额根本就还没有转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所以也不可能会损害到配偶的利益。
相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来说,有人身性质的继承权比较特殊,作为特定的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只是对自己权利的处分,与配偶无关,配偶无权干涉。另外,配偶也没有继承对方父母遗产的权利,因此在法律上配偶也不享有对此财产的请求权。没有财产请求权,自然也就谈不上一方放弃继承权是对另一方权益的侵害。夫妻一方放弃遗产继承权,是依法处分个人财产权利,无需征得配偶及他人许可。
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财产。继承权为继承人自己的人身权利,放弃继承权不需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

您好,关于配偶一方能否单方放弃继承权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看情况。首先,从法律上来说,放弃继承的效力主要是从放弃的时间、方式、后果等方面来考虑。具体来说,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处理前作出明确的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lt;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gt;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继承法意见》),对于放弃无效的事由作出了明确规定,即《继承法意见》第46条,“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物权法》、《婚姻法》以及《继承法》中关于继承的问题并非同义。在《婚姻法》中,“因继承取得的财产”,是指实际取得的遗产份额。而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还并未实际享有继承可以得到的财产,而仅是享有了继承权。此时,《继承法》赋予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权利,是否放弃继承完全取决于继承人自身。只有在遗产分割后,继承人实际取得了遗产时,该部分遗产才能转化为继承人的财产,从而纳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至于《物权法》上关于继承开始后,物权即发生变动的规定,实际上是为了减少物权的不确定性,减少财产归属不明的状况而作出的,并且《物权法》也对该条作出了限制性规定,如未经登记不得处分等。鉴于不同法律之间调整的法律关系、立法目的等差异,不能用该条规定来否认继承法上关于继承人有权放弃继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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