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同居关系不被法律认可,不受法律保护;
事实婚姻是指在1994年2月以前未婚同居,且符合婚姻的实质要件的情况;1994年2月以后就不存在事实婚姻,即使满足婚姻的实质要件也是非法同居关系;
同居关系法律不保护,但是对同居期间的财产,按照共同共有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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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是同居共同财产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一)工资、奖金;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五)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在认定同居共同财产上面临的主要问题是:
(一)同居开始的时间,
(二)同居前的个人财产的认定,
(三)同居后同居人共同添置的财产是否是共同出资举证比较困难,
(四)涉及一方有婚姻关系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用于同居财产添置的处理。
首先应对财产进行清点估算,先确定哪些是私人财产或共同财产。
其次,应确认每一项财产的产权。双方会共同购置一些财产,如果当时没有做任何约定,理论上讲以谁的名义登记、落户的,产权就归谁,如房产、汽车、银行存款、古董等。不需要登记的原则上谁购买、使用、照顾、保管就归谁。如果双方共同购买、使用或照顾、保管,而且是不可分割的如家电等应通过协商,决定由一方完整地获得该财产,另一方则获得相应价值补偿。
二、解除同居关系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可以随时出于当时人的意愿而终止关系。同居各方都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对于同居关系,一方若不愿维持即可解除。现行法律对同居关系不再干涉但也不加以保护。同居双方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对财产问题和子女问题的处理若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则签字即生效,无需通过法院予以确认。只有双方在上述问题上有分歧的情况下,法院才会受理并予以处理。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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