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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因惧怕某些原因,笔录期间录有部分不实或者隐瞒某些实施,应该怎么办?

ask****164 四川-成都 婚前调查咨询 2019.04.23 19:37:22 6447人阅读

当事人因惧怕某些原因,笔录期间录有部分不实或者隐瞒某些实施,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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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当事人认为法庭笔录有误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法庭笔录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 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

2020-09-26 21:46:16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1920条

要求更正啊,不然后患无穷

2019-04-23 20:12:28 回复

民警的办案程序为:先向违法行为人表明执法身份,然后收集证据并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违法行为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等。
民警的办案程序具体如下:
1.向违法行为人表明执法身份;
2.收集证据;
3.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违法行为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4. 充分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
对行政案件进行调查时,应当合法、及时、客观、全面地收集、调取证据材料,并予以审查、核实。需要调查的案件事实包括:
1.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2.违法行为是否存在;
3.违法行为是否为违法嫌疑人实施;
4.实施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5.违法嫌疑人有无法定从重、从轻、减轻以及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6.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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