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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土地证只有大伯一个人的名字,现在可以分割土地吗?

ask****666 广东-云浮 房屋买卖咨询 2019.04.15 11:09:11 493人阅读

二十年前我爸和大伯一起买的土地建房子一起住了,但是土地证只有大伯一个人的名字,。现在可以分割土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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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分开,但是不是由政府或组织来主持分,是由家庭内部自己分,家庭内部可以在村里找一个你们信任的人作为中间人或见证人,也可以不找中间人或见证人,自家分了就成.自家人都信得过的话,也不要什么协议,谁耕种哪里,谁耕种哪里,自家人都遵守就行了.怕口说无凭,也可以签份协议,白纸黑字写清楚,大家都签字,还可以找中间人签字,免得日后有口角.土地证只有一个是不要紧的,土地证你们可以每人复印一份作为依据,协议里注明原件归谁保管.土地就分开了

2019-04-17 01:10:44 回复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更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应当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但承包方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进行个别调整的,即承包方依法交回的承包土地和发包方依法收回的承包土地,应遵循的程序是: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是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收回的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但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取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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