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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原告,去人民法院出庭前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王* 四川-眉山 刑事诉讼咨询 2019.03.27 07:16:37 11381人阅读

我因为和别人发生了一些经济纠纷,一家建筑公司欠我的工程款好长时间了。我现在正在和对方打官司,我是原告,法院通知我近期开庭审理案件。我想问问去法院出庭前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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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前,为了保证案件审理顺利进行,当事人需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工作:
(1)证据分析。当事人应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进行分析,为庭审对证据发表意见做好准备。
(2)确认开庭时间、地点。人民法院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告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和地点。当事人收到开庭通知后应签收送达回执,并妥善保管开庭通知,开庭通知是进入法庭参加庭审的凭证之一。
(3)出庭准备。开庭时,诉讼参加人应向法庭提供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出庭函等,书记员查明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诉讼参加人的身份、代理人的代理权限等。

2019-03-27 07:29: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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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开庭作为原告来讲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按照传票上规定的时间,按时参加诉讼;

二,携带本人身份证,一起起诉状等诉讼文书;

三,携带所有证据的原件,如果有证人出庭作证,需要让证人亲自来法庭并且携带身份证证;

四,开庭时遵守法庭记录;

五,如果法院主持调解,需要有一个调解的最低底线。

2019-03-27 07:18: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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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议你到正规的律师事务所找律师代理,或者看到律师代理的广告的时候,按照广告上的地址去找相关律师事务所,千万不要只根据电话联系。因为只有你亲自去了,才知道是否真的属于律师事务所,有的广告虽然以律师的名义打出去的,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的律师(有的是法律服务所,或者法律服务部,并不是搞歧视,很多时候专业水平和责任心都有区别)。

二,与相关律师签订《代理合同》后,很多事情不需要你亲自办理,如起诉、领取传票、提交证据、财产保全、领取法律文书等事宜都可以交由律师办理。你最多只跑两次(一次在起诉状上签字、一次开庭),当然,开庭的时候也可以不来。

三,关于律师资质的问题,我觉得只要在律师事务所找律师,资质都没有问题,只要在律师事务所,没有律师资格证的人不敢冒充律师(其他非律所的地方就不好说)。至于办事效率,只要是有责任心的律师,都会尽心尽力的去办理,不会无故搁置的。很简单的道理,从内心来讲,律师也希望很快办理完每一个案件,这样可以接下一个案件。

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是律师执业准则,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是体现律师执业价值之事。任何行业都会有少数害群之马,虽然说律师行业也不例外,但我相信绝大多数律师都是负责任的,不会拿自己的执业声誉去开玩笑。

五,作为执业律师,交通事故案件对于每个律师来讲都是最基本的案件类型,所以,也没有必要去找什么专门做交通事故的律师,只要执业年限在3年以上的律师都可以办理的。

六,即使采取风险代理,也是需要先行支付一定的前期费用的,并不是完全等案件结束了才支付代理费,这对于律师来讲存在一定风险的,律师一般不会这样做的。

2020-09-22 12:49:34 回复

您好,关于开庭前原告准备的资料是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开庭前原告应该准备的材料有:诉状、证据附件及原件、申请证人出庭名单及身份证、对案件的书面意见、案件的定性、主张的理由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开庭前家属做以下事项: 1、受害人应当做准备工作: 首先,一定要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一定要有律师,找个懂法律的朋友做代理人也可以。 其次,律师的费用标准各个省的行业标准不一。 第三,开庭前搜集好各相关证件向提交。 2、犯罪嫌疑人家属应当做的工作: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的材料有必备材料和其他材料。
一、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
第二次离婚,原告还要从开具判决生效单。
二、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
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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