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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买房就给用了公积金,公积金有违约金吗

朱** 台湾-花莲县 合同违约咨询 2019.03.26 16:35:28 497人阅读

我朋友以前结婚的时候因为买房了,就给用了公积金,但是当时借的公积金到现在还没有还上,结果就涉及到违约金的事,一般情况下公积金银行违约金怎么算的啊? 公积金有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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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传统的还款方式有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两种。这两种还款方式中,等额本金在贷款利息上要更节省,但是这种还款方式的前期还款压力比较大,比较适合当前资金比较充裕,或是短期内有提前还款打算的借款人。
而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虽然贷款利息要高些,但是对于那些手头资金不足,又不打算短期内办理提前还款的借款人来说比较适用。
2、由于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也是浮动利率类型,因此在实际过程中公积金贷款利率也会按照央行贷款利率的调整而发生变化。但是贷款利率的变动执行时间都是有规定的。通常情况下,借款人在贷款期间遇见贷款利率调整时,新的贷款利率会在次年的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如果您在2009年办理的公积金贷款,执行的5-30年的贷款利率为3.87%,假设2009年公积金贷款利率变动,您2010年的贷款利率将按照2009年最后一次贷款利率调整后的利率在2010年的1月1日开始执行。

2019-03-26 16:38: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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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搜索款要支付违约金,以下是部分银行有关提前还款违约金收取规则:
1、招商银行:贷款不满一年提前还款,收取不低于实际还款额三个月的利息,贷款满一年后提前还款,收取不低于实际还款额一个月的利息。
2、建设银行:贷款不满一年提前还款,收取提前还款额的百分之三。贷款一年到两年提前还款,收取提前还款额的百分之二。贷款两年到三年提前还款,收取提前还款额的百分之一。
3、农业银行:贷款不满一年提前还款,按照本金乘以月利率的方式收取,月利率为贷款利率除以12个月减去还款月数。贷款满一年后提前还款,只要之前没有任何提前还款记录,则不收取违约金。如已采取过提前还款的,一年之后再申请者,也不收取违约金。

2019-03-26 16:37:28 回复

房子实际面积比合同小,按合同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
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
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
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
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法律也未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数额的,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应当按照对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约金没有规定的比例,双方都接受就行。违约金的比例规定要看具体的内容,如开发商延期交房,其违约赔偿为万分之二;买方违约,定金不能收回,卖方违约加倍返还定金等。一般涉及到开发商违约的内容,赔偿的比例就较低。司法解释中的“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应该是对合同法违约金过高的一个注解,而不是对违约金比例的规定。
看来合同双方在签订了合同条款后,已具备合同法中的效力,任何一方发生违约,则会予以合同当事人对方予以相应的赔偿,违约金的上限应该根据损失程度来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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