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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鉴定为受到工伤后,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怎么计算

袁** 内蒙古-赤峰 强奸辩护咨询 2019.03.24 19:45:26 2896人阅读

前几天在工作的过程中,由于造作的机器失控,导致我的手臂受到伤害,有轻微的扭伤和骨折,在医院的鉴定和劳务部门确认为工伤,我想问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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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要先看您是工伤鉴定等级。五级伤残发给18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发生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下同),六级伤残发给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发给14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发给12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发给10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发给8个月的本人工资。

2019-03-24 19:47: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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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要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才能领到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的,为9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伤残的,分别为6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足年限每减少1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所以要参照你所在地的规定标准确定赔偿金的计算基数。举例:广东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天津具体标准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以下条文可供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员工要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才能领到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的,为9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伤残的,分别为6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足年限每减少1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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