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说错了,银行怎么可能不知是哪家法院冻结的 法院冻结银行存款,必须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上必须加盖法院的公章。没有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两名执行人员的执行公务证,银行是绝对不会给办理冻结手续的。这是银行的规定。如果不执行这些规定,冻结错误,银行以及办理冻结手续的银行职员会被处罚的。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查询、冻结和扣划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银行存款的联合通知》第二条规定:关于冻结单位存款问题 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九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冻结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一定数额的银行存款,需要银行协助执行的,银行在接到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附裁定书副本)后,应当立即凭以冻结单位的银行帐户上的同额存款(只能就地冻结,不能转户)。已被冻结款项的解冻,应以人民法院的通知为凭,银行不得自行解冻。
如果对方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有权利对你的银行账户采取保全措施,冻结你的银行账户。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企业法人发生变更,是需要到银行进行同步的信息变更的。 二、提供资料: 1、 印鉴卡----变更前原印鉴加盖于印鉴卡背面 2、 单位银行结算帐户预留印鉴变更挂失申请书 3、 经原被授权人签字确认的书面申请及原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 (如存款人无法提供原被授权签字人的身份证件或书面申请,应出具无法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或书面申请的证明,并加盖公章,同时须承诺承担由于无法提供身份证件或书面申请而导致的一切损失及费用) 4、 预留个人印鉴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预留非法人私章时) 5、 授权书和被授权经办人员身份证件(非法人办理时) 6、 变更银行结算帐户申请书(一式3联) 7、 董事会决议正本或单位证明 8、 营业执照正副本(变更后) 9、 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后) 10、 税务登记证(变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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