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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生前做了遗嘱继承公证房子给了一个子女其他子女还有继承的权力吗?

ask****287 天津 房屋买卖咨询 2019.03.18 19:28:49 401人阅读

父亲生前做了遗嘱继承公证房子给了一个子女其他子女还有继承的权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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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老人在生前神志清醒的时候做的具有公证的遗嘱是生效的合法遗嘱,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尽到了相应的赡养义务与关心老人的子女是都享有继承权的。如果房产在老人的名下,而没有其他共有人,这样依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对于拥有所有权的房产,老人便拥有处分权,即对他的财产有权利进行处理,比如赠与他人,转让、出租等,当然包括将立遗嘱给他的一个子女。老人的其他子女无权干涉老人的决定。但是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个人遗嘱只能处分自己的那一份。夫妻一方死亡,配偶及子女共同参加其遗产分配。

2019-03-19 14:11: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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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20299984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天津-和平区 咨询解答:9565条

其他子女对于父亲在房子上的份额没有继承权,对于遗嘱没有处理的财产有继承权

2019-03-18 20:11:14 回复
地区:天津-南开区 咨询解答:2530条

您好,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其他子女不能继承。

2019-03-18 20:00:52 回复
地区:天津-开发区 咨询解答:6792条

你好,其他子女对遗嘱上的财产是没有份额继承的

2019-03-19 08:46:39 回复
地区:天津-西青区 咨询解答:617条

没有。

2019-03-18 22:41:41 回复
地区:天津-南开区 咨询解答:4592条

您好,其他子女是没有权利的。

2019-03-18 20:42: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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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她自己立遗嘱是有效的,是自书遗嘱的话只需要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2、所立遗嘱是不需要子女签字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具体规定如下:
一、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扩展资料
一、遗嘱继承的特征: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
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
3、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但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
4、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
二、遗嘱继承的条件: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2、立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您好,关于遗嘱继承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我国继承法实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继承原则。也就是说,对遗产的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如果还有部分财产在遗嘱中未做处理的,针对这部分遗产可以依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
在现实生活中,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应当符合四个条件:
一是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按照《民法总则》的规定,18周岁以上以及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精神健全的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订立遗嘱。
二是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违背真实意愿订立遗嘱就违背了继承法设置遗嘱制度的初衷。
三是遗嘱的内容要合法。如果遗嘱内容存在处分了他人的财产或者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情形,遗嘱就是无效遗嘱。无效遗嘱涉及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办理。
四是遗嘱必须符合法定形式。继承法对五种形式的遗嘱都规定了严格的形式要件,不符合形式要求的,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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