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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涉外婚姻办理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交双方当事人哪些材料?

ask****119 上海-黄浦区 涉外婚姻咨询 2019.02.27 11:29:45 413人阅读

您好!吉林省涉外婚姻办理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交双方当事人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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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2019-02-27 13:37:19 回复

1、一般15个工作日。
2、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三十条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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