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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结论:
构成犯罪,无逮捕必要
解析:
构成犯罪,无逮捕必要,就是不符合逮捕条件。
公安机关自接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应当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
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虽然阿取保候审无逮捕必要,但是还会被判刑的。
具体量刑要在全面考虑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度的基础上,结合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社会治安状况等因素,综合做出分析判断。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2023-06-20 13:51: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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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河南-郑州
咨询解答:727条
结论:构成犯罪,无逮捕必要,就是不符合逮捕条件。
解析:
构成犯罪,无逮捕必要,就是不符合逮捕条件。
可以认为没有逮捕必要:
(一)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二)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
(三)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四)因邻里、亲友纠纷引发的伤害等案件,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的;
(五)犯罪嫌疑人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本人有悔罪表现,其家庭、学校或者所在社区以及居民委员会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的;
(六)犯罪嫌疑人系老年人或者残疾人,身体状况不适宜羁押的;
(七)不予羁押不致危害社会或者妨碍刑事诉讼正常进行的其他无逮捕必要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七十六条
对于提起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审前供述系非法取得,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将讯问录音、录像连同案卷材料一并移送人民法院。
2023-05-06 18:29: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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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12263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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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天津-南开区
咨询解答:698条
结论:构成犯罪,无逮捕必要,就是不符合逮捕条件。
解析:
法律规定构罪不批捕指的就是构成犯罪情况,但是由于存在一些特殊的状况,不准批准逮捕。
不予批准逮捕一般包括以下几种:
1、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
以该理由不予批准逮捕,则说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司法程序终结。
公安机关进行行政处罚。
如果受害人不自诉,则不再走法院程序。
2、构成犯罪,无逮捕必要。
以该理由不予批准逮捕,则说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只是不需要采取逮捕的强制措施。
这时案件司法程序未终结,该案将提起公诉。
3、证据不足。
以该理由不予批准逮捕,则说明认定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证据不足,需要补充证据。
如果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则公安机关应当变更强制措施,继续侦查,待证据充分后再提起批准逮捕。
这时案件是否提起公诉则要看公安机关侦查的情况。
证据不足,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
构成犯罪,无逮捕必要,检察院不得批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七十六条对于提起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审前供述系非法取得,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将讯问录音、录像连同案卷材料一并移送人民法院。
2023-04-20 16:04:41 回复
地区:四川-泸州
咨询解答:62条
结论:就是不符合逮捕条件。
解析:
可以认为没有逮捕必要:
(一)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二)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
(三)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四)因邻里、亲友纠纷引发的伤害等案件,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的;
(五)犯罪嫌疑人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本人有悔罪表现,其家庭、学校或者所在社区以及居民委员会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的;
(六)犯罪嫌疑人系老年人或者残疾人,身体状况不适宜羁押的;
(七)不予羁押不致危害社会或者妨碍刑事诉讼正常进行的其他无逮捕必要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条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023-03-28 16:27: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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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4063条
结论:无逮捕必要,就是不符合逮捕条件。
解析:
可以认为没有逮捕必要:
(一) 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二) 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
(三) 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四)因邻里、亲友纠纷引发的伤害等案件,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的;
(五)犯罪嫌疑人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本人有悔罪表现,其家庭、学校或者所在社区以及居民委员会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的;
(六)犯罪嫌疑人系老年人或者残疾人,身体状况不适宜羁押的;
(七)不予羁押不致危害社会或者妨碍刑事诉讼正常进行的其他无逮捕必要的情形。
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2022-11-30 16:14: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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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以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有关规定和司法实践,对认定“无逮捕必要”决定不捕的案件主要应把握好以下几种情况:
1.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属于“无逮捕必要”可作不捕。
2.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有关规定,在审查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对于罪行较轻,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或者社会帮教措施,能够保证诉讼正常进行的,可以认为“无逮捕必要”作不捕。
3.对涉嫌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改表现的初犯、偶犯以及投案自首、有立功表现的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徒刑的,可以认为“无逮捕必要”作不捕。
4.对于犯罪情节较轻、相关部门已调解,经济部分已赔偿,当事人放弃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有关案件,如故意?过失?伤害案件、交通肇事案件;涉嫌经济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只要退清了赃款、有固定住所、有可靠的担保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可以保证诉讼正常进行而且又可以防止其继续犯罪的,可以认为“无逮捕必要”作不捕。
2019-02-22 21:46: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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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你好,《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量标准》第七条中对没有逮捕必要的情形作出了列举:“犯罪嫌疑人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为没有逮捕必要:
(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协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
(3)过失犯罪的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4)因邻里、亲友纠纷引发的伤害等案件,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的;
(5)犯罪嫌疑人刘忠诚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本人有悔罪表现,其家庭、学校或者所在社区以及居民委员会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的;
(6)犯罪嫌疑人系老年人或者残疾人,身体状况不适宜羁押的;
(7)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
(8)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不予羁押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或者妨碍刑事诉讼正常进行的;
(9)其他无逮捕必要的情形。”
2020-12-17 12:42:2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