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谓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以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等方式骗取他人财产,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行为。
2、由上述可见,诈骗罪具有以下两个构成要件,
(1)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2)客观上采取以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等手段骗取他人财产的行为。
3、在司法实践中,诈骗罪的客观要件,认定比较容易。但被告人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的故意属于被告人的主观心理状态范筹,异常听见像,被告人到底其怎么想的,只有他自已清楚,外人不得而知。因心理状态的抽像性决定了诈骗罪的主观犯意认定存在一定的难度,也是司法实践上的难点。近年来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多起争议颇大的诈骗案件,主要争执焦点就在于被告人是否具备非法占有的故意。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 第一百九十三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诈骗罪的构成必须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那么如何认定诈骗罪法占有呢。非法占有是属于个人的主观意识,一是要看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二是看其实施的客观行为,但供述非常易变,所以要结合行为来看,也就是说我们要看最吸引人的客观实施行为有无非法占有的目的。例如,其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等等,这些都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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