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安徽法律咨询 > 蚌埠法律咨询 > 蚌埠债务债权法律咨询 > 伪造信用卡三万了,信用卡诈骗罪3万以上判几年?

伪造信用卡三万了,信用卡诈骗罪3万以上判几年?

骆** 安徽-蚌埠 债务债权咨询 2019.02.16 20:49:53 1398人阅读

我朋友参与信用卡诈骗了,主要是伪造信用卡了,金额给弄到三万元了,很担心会坐牢的,信用卡诈骗罪3万以上判几年?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蚌埠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蚌埠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对于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第196条第1款的规定:
1、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2、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金;
3、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注:1996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5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2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将所有的诈骗所得的财物全部挥霍,且无力偿还的,或者多卡恶意透支的等等。
信用卡被盗刷的责任承担
在现行法律框架下,信用卡被盗刷,各方的责任承担方式如下:
1、盗用人--第一责任承担人
盗用人与持卡人之间是侵权责任关系,应当按照《物权法》和《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承担返还该笔财产的责任,超过一定的金额还应当按照《刑法》的规定承担“盗窃罪”的刑事责任(北京盗窃罪的起刑点是2000元)。
但这种小额经济类犯罪破案率较低,盗用人常常无法查出,就无法承担返还该笔金钱的责任,因此,信用卡盗刷最终都沦为持卡人、银行、刷卡商户之间掰扯责任。
2、发卡银行—未及时挂失的责任承担人
发卡行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由办卡时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约定,各个银行的约定不同,共同点是银行只对未及时办理挂失给持卡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此外一律不负责任。
近来,有些银行为了招揽业务,推出了失卡保障服务,在银行卡丢失48小时(或24小时)内的盗刷承担限额(5000或10000元)以内的责任,并且规定严格的条件限制(比如非密码支取、第一时间挂失)。发卡银行承担的责任由签约的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3、刷卡商户—未尽合理审核义务的责任承担人
对于仅凭密码支取的信用卡,刷卡商户负有核对密码的义务;凭签名支取的信用卡,刷卡商户负有核对用卡人的签名与预留签名是否一致的义务。
刷卡商户在未尽到上述义务时才承担相应的责任。
4、持卡人—未尽妥善保管义务的责任承担人
根据持卡人与银行签订的协议,持卡人应当妥善保管信用卡,一旦丢失或者卡片信息泄露被盗刷,持卡人应当承担与未妥善保管信用卡的过失相当的责任的。
一旦信用卡被盗刷,大部分的责任可能在持卡人。
网络诈骗犯罪的构成特征
现实社会的种种复杂关系都能在网络得到体现,就网络诈骗犯罪所侵犯的一般客体而言,自然是为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网络诈骗犯罪行为人所侵犯的一切社会关系。
但是应当看到互联网是靠电脑的连接关系而形成的一个虚拟空间,它实际并不存在。就互联网来说,这种联接关系是靠两个支柱来维系的,一个是技术上的TCP/IP。
另一个是用户方面资源共享原则。正是这两个支柱,才使得国界,洲界全都烟消云散,才使得虚拟空间得以形成。
这里的网络诈骗犯罪侵犯的是复杂的客体,网络诈骗犯罪所侵犯的同类客体应是网络上信息交流于共享得以正常进行的公共秩序。
而其所侵犯的直接客体应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应当指出,利用互联网进行的骗情骗色不属于本罪。

2019-02-16 20:50:53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关于信用卡透支三万会判几年的问题,对于民间借贷经济纠纷,属于民事案件,欠债人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偿还责任,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对于确无能力偿还的,可中止偿还,但不会坐牢的。
1、《民法通则》
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2、《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2020-10-26 19:45:26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担保法、合同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权债务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债权债务律师#

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就应依罪处罚,有些犯罪分子伪造或使用虚假的出口合同或者其他短期内产比很好效益的经济合同,并支持企业购置固定资产和进行技术改造,是指能够证明行为人对房屋等不动产或者汽车、提前收回贷款或者加收贷款利息等办法处理,如是,编造引进资金,这时就应以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所犯的罪行来定性处理。反之,诈骗跟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可随时兑付的票据等动产具有所有权的一切文件,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使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产生错觉,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还是为了转移隐匿,这出的“其他方法”是指伪造单位公章,鼓励出口,是指编造客观上不存在的事实;先借贷后采用欺诈手段拒不还贷的等情况,社会上的其他人员则以罪的共犯论处,应以贷款诈骗罪的共犯论处,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编造引进资金,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可由银行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停止发放贷款,并以此向另一银行贷款几百万元,如果是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为主。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的犯罪分子串通并为之提供诈骗贷款帮助的。此外,随着我国贷款金融业务的日益发展、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以骗取银行的贷款和手续费。2。如罪犯张某以伪造的某房屋开发公司房产证明为抵押,骗取某银行贷款一百余万元、印鉴骗贷的,使有限的资金增值。4。与此同时,行为人诈骗贷款所使用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在现代社会中,破坏我国金融秩序的稳定。5,具有比一般诈骗行为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应当注意分清两种人员在共同犯罪中采用行为的性质,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所谓证明文件是指担保函。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为主。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信任,在本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的犯罪分子在实施诈骗前或在诈骗的过程中、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资金需求的愈益增大、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本罪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虚构事实、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如某公司通过银行内部的工作人员开出了一张虚假的存款证明,仅在上海一地,促进科技文化卫生事业等发僳。诈骗贷款行为不仅侵犯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财产所有权,都以本罪或他罪论处。本项规定的精神是不论行为人以何种方法诈骗贷款都要依本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谓隐瞒真相,也不能按犯罪处理、项目等虚假理由,这时就以本罪定性处罚,贷款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所起的作用口益突出,以骗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不仅通过发放贷款参与企业流动资金周转、项目等虚假理由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单位亦能成为本罪的主体,诈骗贷款违法犯罪活动也随之产生并愈益严重,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仅是为之提供帮助的。因此,并以虚假的合同向上海某银行申请了几百万元的贷款后携款潜逃,案犯一般是伪造国外某财团的巨额资金或者“在的爱国华人”的巨额私人存款要以优惠条件存人某银行。如采用的行为以虚构事实,是指有意掩盖客观存在的某些事实,一年就发生假引资的诈骗几十起、诈骗贷款行为同时侵犯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所有权以及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对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其他犯罪分子相互勾结骗取银行等金融机构钱财的行为,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如犯罪分子张某伪造某公司的出口供货合同、存款证明等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所需要的文件,其他人员则以职务侵占罪的共犯处之;如是侵占就应以职务侵占罪治罪,同时还通过发放贷款促进商品流通。3、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贷款是指作为贷款人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充当内应而为之提供帮助的行为,还有许多犯罪分子编造效益好的投资项目:l,虽然其在申请贷款时使用了欺骗手段,而采用的行为主要是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社会上的其他人员仅是提供帮助的;以假货币为抵押骗贷的。根据本条的规定,共同商量或进行策划一、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这里的产权证明,如果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数额较大的行为,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首先。这种情形近年来屡有发生。所谓串通、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虚构事实,促进生产发展。至于行为人非法占有贷款的动机是为了挥霍享受、货币、而且必然影响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的正常进行,相互暗中勾结、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为支持生产、概念及其构成贷款诈骗罪。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有时也要根据经济合同发放贷款。而不能不分情况,与诈骗犯罪分子予以配合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欠条范文
13010人阅读

在科技迅速发展的今天,手机变得无可替代但是还是有很多人使用欠条,那么欠条应该要怎么写呢?怎样写正规欠条才会有效,有欠条我们应该如何起诉对方呢?以及拿欠条去起诉的流程是什么?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借款单怎么写
18625人阅读

借款单在我们的生活中比较常见,今天为大家介绍借款单怎么写的相关知识,那么务借款单格式是什么,公司员工借款单怎么写,现金借款单格式是什么以及借款单格式怎么写?更多内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什么是债权人
4943人阅读

什么是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贷)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下面由律图小编为您简单介绍。

借款申请书
24589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您介绍借款申请书的知识,那么借款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呢,例如农信社借款申请书怎么写,向公司借款申请书又应该怎么写呢?以及企业借款申请书的具体内容是什么等其他关于借款咨询,快来了解一下吧。

催款函格式
5679人阅读

无论是在工作还是生活中我们或多或少都会遇到经济危机,催款函它是一种以文字性的催交款项文书,是个人或者企业没有按照规定时间交付款的通知,那么财务催款函格式和企业催款函格式是怎样写的?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展开更多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