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就要我找出证人证明我是被打一方,我真的就只能这样被冤屈吗?
陈**
安徽-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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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31 14: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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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去年做车时,在车上因司机的不当驾驶,造成本人脊椎受伤,通过法律途径打赢官司,拿到补偿,对方对此一直不服气,这次再次坐车时直接就开始殴打,在车上本人就开始报警,警察有出警,但是司机根本不停车,警察就在后面尾随,直到车站才停车,停车之后司机找了一群人就开始对本人在次进行殴打,当时手持铁棍,民警对此竟然一直没有强制动作,现在还被对方告知轻伤害,但是对方的伤情不是我造成的,是事发几天之后才提出来的,现在警察局就拿着判定结果认定是我的全部责任,要不就要我找出证人证明我是被打一方,我真的就只能这样被冤屈吗?我想请求律师给我指点,我该如何为自己申辩,感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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