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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示火灾认定书复核申请怎样书写想咨询一下您?

ask****674 福建-漳州 死刑辩护咨询 2019.01.30 05:57:07 7302人阅读

关示火灾认定书复核申请怎样书写想咨询一下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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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一条,《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二、办事条件与火灾有关的当事人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认定的火灾事故有异议的,可以自《火灾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书面申请复核。
1、下列火灾事故认定复核申请由市消防局接待窗口受理:由公安消防支队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的。
2、下列火灾事故认定复核申请由公安部消防局接待窗口受理:由市消防局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的。
3、下列火灾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不予受理:
(1)非火灾当事人提出复核申请的;
(2)超过复核申请期限的;
(3)已经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的;
(4)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经受理的;
(5)适用简易调查程序作出火灾事故认定的。申请人应直接至接待窗口办理火灾事故认定复核申请,如确有困难,也可通过邮寄的方式申请。
三、申报材料
1、原《火灾事故认定书》的复印件一份;
2、《火灾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一份,申请书中应阐述对原《火灾事故认定书》中有异议的内容,列出理由、依据,并由申请人本人签名,附手机、地址等联系方式,可以提供照片、录音等证据材料。
四、申报资料的装订要求申报材料一律采用A4大小纸张,文字采用打印、手写均可,左侧装订成册。装订后不得影响其内容阅读。
五、办结时间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自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受理复核申请的,还应书面通知其他当事人以及原认定机构。复核机构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并在七日内送达申请人和原认定机构。如原认定机构接到重新作出火灾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则重新组织调查,并在十五日内重新作出火灾事故认定,撤销原《火灾事故认定书》。重新调查需要委托检验、鉴定的,原认定机构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重新作出火灾事故认定。
六、其它
1、“当事人”,是指与火灾发生、蔓延和损失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2、本告知单所称“五日”、“七日”是指工作日,不包括节假日。
3、任何一方当事人应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规定的封闭范围保护现场,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火灾现场,禁止擅自清除火灾现场,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火灾事故认定后,当事人可以申请查阅、复制、摘录《火灾事故认定书》、现场勘验笔录和检验、鉴定意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提供,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移交公安机关其他部门处理的依法不予提供,并说明理由。

2019-01-30 12:01:38 回复

对于火灾事故复核判定后不服怎么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相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自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即申请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火灾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火灾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的火灾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被申请人的名称,复核请求,申请复核的主要事实、理由和证据,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申请复核的日期。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相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自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即申请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火灾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火灾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的火灾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被申请人的名称,复核请求,申请复核的主要事实、理由和证据,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申请复核的日期。

您好,关于火灾事故复核认定后不服如何办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相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自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即申请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火灾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火灾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的火灾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被申请人的名称,复核请求,申请复核的主要事实、理由和证据,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申请复核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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