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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死了,房产归父母和女儿和妻子,孩子六岁,父母放弃继承,房产都归妻子,妻子能卖掉这房子吗?

ask****183 天津 房屋买卖咨询 2019.01.23 21:38:04 2522人阅读

丈夫死了,房产归父母和女儿和妻子,孩子六岁,父母放弃继承,房产都归妻子,妻子能卖掉这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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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天津-南开区 咨询解答:2530条

放弃继承建议您做个公证,把房子过户到您名下,再进行转让。详情建议联系律师。

2019-01-27 16:15: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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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如果是婚姻期间取得,这房子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不管登记人是夫妻俩谁,住房产权一人一半。
你配偶死亡,需要办理继承手续,
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那一半产权,
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继承人继承,其他继承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得到公证书,在有被选定人和你到房管部门办理继承过户。
如果是选取你一人继承,住房就是你一人所有,你可以一人卖掉这房子,需要你出示继承公证书。和死者死亡证明。

2020-10-26 11:20:59 回复
地区:天津- 咨询解答:1028条

可以,但需要父母放弃继承份额的声明。

2019-01-23 22:19:04 回复

【法律意见】
1、所获得的赔偿金应当包括以下几方面,死亡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抚慰金。
2、丧葬费据实结算,不应再分配;被抚养人生活费要根据赔偿金额按相应的比例细算出结果,根据实际被抚养人的情况分配,包括老人和孩子各得多少计算清楚,据实分配。这样就剩下死亡金和精神抚慰金了,这一块金额比较大,最高和省高级有明确规定,

一,不属于遗产,

二,应按与死者关系远近和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序合理分配。实践中,有的图省事,直接平均分,有的会根据是否共同生活合理分配,一般来说,妻儿稍多分一点,父母因为不共同生活,稍微少分一点。

是按照继承顺序继承,父母、妻子、孩子都有权继承,是平均分配,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扩展资料: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的分配,目前法律无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配时应该将这些已经花费的费用(丧葬费等)进行扣除,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具体可由审理根据案情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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