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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费相关:保险公司坚持以实际住院天数计算,而我要求依照医嘱按三个月进行计算,请问谁的要求合法?

153****9565 江西-南昌 医疗事故责任咨询 2019.01.22 09:23:03 5447人阅读

您好!2018年8月16日我在新建区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左股骨骨折,住院10天后,按照医嘱回家卧床休息三个月。如今已经痊愈,和保险公司商谈赔偿事宜。 1.误工费:保险公司坚持的算法是以我6个月的平均工资进行计算,而我坚持以实际发生数额计算,我有公司的误工费证明。请问从法律角度看,谁的方法跟合法? 2.护理费相关:保险公司坚持以实际住院天数计算,而我要求依照医嘱按三个月进行计算。 请问谁的要求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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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在赔偿时对赔偿标准有明确的说明,两者在买保险时有告知义务,当你同意义务后才买到保险,如果按个人的实际发放,有证据可以起诉。

2019-01-22 09:25: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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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2020-10-26 11:03: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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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7005634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西-南昌 咨询解答:12087条

你好,需要看你的具体情况,可以联系我,详细解答

2019-01-23 10:36:11 回复

如果单位的做法与新签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环境不一致,明显降低劳动条件,你有权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工作,安装摄像头,侵犯您的隐私权,你有权要求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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