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汕头法律咨询 > 汕头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 购买的手机是假货侵犯消费者什么权益?怎么诉讼?

购买的手机是假货侵犯消费者什么权益?怎么诉讼?

ask****375 广东-汕头 行政诉讼咨询 2019.01.21 11:45:44 3365人阅读

购买的手机是假货 侵犯消费者什么权益?怎么诉讼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汕头律师 行政类律师 汕头行政类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卖假货侵犯的是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
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2020-10-30 11:39:47 回复

您好, 若以暴力、威胁、隐瞒、欺骗等手段强迫、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服务,其他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在实践中侵犯消费者权益多数是属于民事违法行为,但如果侵犯消费者权益情节严重的,有可能构成犯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五十七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