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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一下配偶一方赌博输了,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借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ask****755 四川-遂宁 财产分割咨询 2019.01.21 00:32:17 1354人阅读

您好,我问一下配偶一方赌博输了,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借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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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51129条

你好,有证据证明另一方不知情而且没有用于共同家庭生活,是可以主张为个人债务个人偿还的

2019-01-21 09:29: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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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8834140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四川-遂宁 咨询解答:1771条

根据新的婚姻法规定,不属于的。

2019-01-21 12:30: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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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9994600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16754条

部属于的。。。

2019-01-21 10:29: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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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8185939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23331条

赌债不被法律保护,一般不会作为夫妻共同债务

2019-01-21 10:25:25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44055条

不是,你的诉求是

2019-01-21 11:20:33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20937条

您好,你的要求是什么?如需咨询,可以来电联系,我再帮你分析。

2019-01-21 09:55:41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19926条

你好,赌博债务不上手法律保护,你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2019-01-21 09:51:45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4355条

一般不被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2019-01-21 09:38: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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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赌债不受法律保护,可以拒绝偿还。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举任由对方承担,不需要什么赌友证明。关于向朋友借款纠纷,如果你对借款行为不知情,并且借款也不是用于家庭生活,那么你不负连带责任,可以拒绝偿还。另对于恐吓,威胁等行为,你应当及时报警,积极寻求正当法律途径保护自己和家人。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去法院起诉。赌博违法,赌债不受法律保护,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人返还抵押车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解答如下, 夫妻一方婚前财产的增值的收益,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其可否分割的关键。
一、对于用婚前财产在婚后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得的增值,如开公司、作买卖,投资入股当股东所得的盈利,所分的红利,属于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例如现在很多年轻人喜欢投资,投资分为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其中间接投资表现得比较隐蔽,其并不直接投资于企业,其收益通常与企业的经营活动并不直接关联,主要表现为购买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获得的红利、股息、基金投资收益及转让上述证券所得与扣除本金的差额。此种情况下股票的增值为间接投资行为的收益,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当然可以请求分割。
二、对于一方婚前财产的婚后自然孳息,根据物权原理,孳息所得应归物的所有人或合法权利人,例如婚前房屋自然的增值,应认定为一方个人的财产,而婚后房屋出租取得的资金,则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例如一方用婚前个人积蓄在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其只是原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变化,价值的取得始于婚前,财产的性质没有变,仍应认定为一方的婚前财产。针对婚前一方财产的增值问题,还要看具体情况:要考虑当事人是否在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对其追加了投资。例如股票,如果有,追加部分以及整个股票账户所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2、《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18)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规定,1994年2月1日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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