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十堰法律咨询 > 十堰交通事故赔偿法律咨询 > 哥的孩子交通事故死亡了三个月到现在还解决?

哥的孩子交通事故死亡了三个月到现在还解决?

ask****956 湖北-十堰 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2019.01.20 21:29:42 472人阅读

哥的孩子交通事故死亡了三个月到现在还解决!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十堰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十堰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1808611540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51815条

你好,当时报警了?知道对方的身份信息吗?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的,具体情况你方便的话可来电与我详谈,我会尽可能的帮助你的!

2019-01-21 10:46:20 回复
咨询我
1800724050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38235条

你好,现在是赔偿金额打不成一致吗

2019-01-21 11:19:10 回复
咨询我
1599783777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湖北-十堰 咨询解答:6502条

可以委托律师协助

2019-01-20 21:34:10 回复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18135条

你好,现在是什么情况了呢?

2019-01-21 10:25:21 回复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4661条

你好,协商不成的话直接起诉对方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损失,本律师处理该案件经验丰富

2019-01-20 21:42:05 回复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5518条

如涉及刑事犯罪,由警察管,民事方面你可聘请律师帮你处理,具体可加我主页上的电话(就是薇信号)

2019-01-20 21:36:58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起诉

2019-01-24 21:21:29 回复
查看其他2位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甲、工人与职员因工死亡时,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丧葬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三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百分之二十五至百分之五十,至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的条件时为止。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乙、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丙、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致成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应按本条甲款的规定,付给丧葬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应按本条乙款的规定,付给丧葬补助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丁、工人与职员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死者年龄在十周岁以上者,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一个月的二分之一;一周岁至十周岁者,为平均工资一个月的三分之一;不满一周岁者不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六章 关于死亡待遇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甲款的规定,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3个月作为丧葬费,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25%;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40%;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50%。此项抚恤费付至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的条件时止(供养条件见第十一章的规定)。第二十三条 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第二十四条 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其供养直系亲属具有工作能力而该企业需人工作时,行政方面或资方应尽先录用;受其供养的子、女、弟、妹有入该企业所办学校就读的权利。第二十五条 全家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在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内工作,其共同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丧葬补助费应由其中一人领取,不得重领。

解答如下, 你好,都有份,但是不是平分,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
分配原则
2.1死亡赔偿金因司法解释采取继承丧失说,应当按照《继承法》第10条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
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2.2同一继承顺序中,死亡赔偿金原则上按照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决定分割的分额,而不适用《继承法》第13条规定的同一顺序一般应当均等的原则。
2.3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不予分割。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3.债权人可否对死亡赔偿金提出主张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4.死亡赔偿金能否根据死者生前的遗嘱分配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
分割
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自然也就不能继承。死亡赔偿金可以参照《继承法》分割遗产的原则加以合理分配。
主体确定
对于死亡赔偿金的分割,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应以受害人的近亲属作为权利主体。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采纳了继承丧失说理论,由于死亡赔偿金不是对死者生命本身的赔偿,生命本身不可能也不必要用金钱进行计算,而是对受害人的法定继承人因受害人死亡所遭受的未来可继承的受害人财产收入的减少而应受到的补偿,因此,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是间接受害人,即死者近亲属。
注: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之五有明确规定:“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条明确规定:“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交通事故赔偿起诉书
9094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交通事故赔偿起诉书的有关内容,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是民事案件的一个分类之一,其中交通事故赔偿是大多数案件的争论焦点,那么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起诉书怎么写呢,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赔偿文书
10102人阅读

私家车已经普遍的使用加重了道路的拥堵情形,同时也增加了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写,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有哪些,交通事故伤残赔付的内容是什么以及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都是如何规定的?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
5261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的内容,道路交通事故类诉讼是较为常见的,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怎么写,以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有哪些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交通事故赔偿认定
8001人阅读

每天全国都有人因为交通事故而死亡,当然受伤或者车损的事故更多,那么交通事故赔偿认定书怎么写,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以及交通事故车祸赔偿处理办法有哪些规定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
4716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交通事故赔偿认定的内容,获得交通事故精神赔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那么交通事故精神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交通事故精神赔偿金是如何规定的呢,希望这些对你帮助,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