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必须要确认对方的具体去向,然后离婚。
【法律依据】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如果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想离婚。那么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到离婚,会根据方的理由判断,是否支持双方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同时,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有欠条的话,落实好对方的电话、年龄、住址以后,可以直接写诉状向法院起诉(可找律师代写,如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我),没有的话需要补充其他有效证据如微信、短信记录、电话录音,并分析能作为证据使用后再写诉状向法院起诉。解答满意可以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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