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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供销社的房子,能卖吗?国家让不让卖,长期租用,有没有优先权买?

ask****333 陕西-汉中 房屋买卖咨询 2019.01.09 20:22:33 1873人阅读

原供销社的房子,能卖吗?国家让不让卖,长期租用,有没有优先权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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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属于集体财产,具体需要结合实际给出意见

2019-01-16 16:21: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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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原供销社使用的土地一般为国有土地,原用途也一般为经营性用地或仓储用地,你2003年购买供销社的房子,并办理了房产登记,象这种情况,个人认为,应按按企业改制的相关规定办理用地手续,即:原供销社应首先凭有权部门批准的原供销社改制批准手续,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尔后再提供你与原供销社的购房协议或合同办理土地转让手续,进行土地登记,从而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2020-10-29 22:10:15 回复

存在诉讼费与抵押债权清偿顺位的问题,原告胜诉后其预先交纳的诉讼费是可以申请退还的,退还原告后对被告强制执行。在执行阶段,人民应当退还,由败诉方向人民交纳,但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执行回来的费用不够清偿申请人的债权时,预留执行费用是没有问题的。参考依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百零七条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可以强制执行

存在诉讼费与抵押债权清偿顺位的问题,原告胜诉后其预先交纳的诉讼费是可以申请退还的,退还原告后对被告强制执行。在执行阶段,人民应当退还,由败诉方向人民交纳,但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执行回来的费用不够清偿申请人的债权时,预留执行费用是没有问题的。参考依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百零七条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可以强制执行

当专利权为两个以上的专利权人共有时,一方转让其只有专利权的,另一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份额。这被称为专利转让的优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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