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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因为犯事了被抓进去了检察院通知办取保手续会有什么结果

李** 广西-贵港 刑事诉讼咨询 2018.12.13 21:34:49 363人阅读

朋友因为打架闹事被抓进去,也不知道什么结果就一直等着,然后检察院通知办取保手续,一般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呢?有么有懂法的朋友回答一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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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间不确定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十八条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
因此我估计两种情况,如果先前取保候审是公安机关办理的,检察机关通知重新办理;如果前取保候审是检察机关机关办理的,检察机关通知应该是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

2018-12-13 21:45: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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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间不确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有如下规定:
第五十六条
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对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重新计算并告知犯罪嫌疑人。

2018-12-13 21:35:49 回复

  普通民众所理解的刑事案件的中“抓人”,在法律上是有完全不同的意义,一是刑事拘留,二是逮捕,法律规定是不一样的。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关于逮捕,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从上述法律规定可知,现行犯是可以先行刑事拘留的,逮捕必须要经过检察院的批准。

  普通民众所理解的刑事案件的中“抓人”,在法律上是有完全不同的意义,一是刑事拘留,二是逮捕,法律规定是不一样的。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关于逮捕,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从上述法律规定可知,现行犯是可以先行刑事拘留的,逮捕必须要经过检察院的批准。


1、犯罪嫌疑人进,说明案件已立案侦查,可能被移送审判;
2、案件进入侦查阶段,首先是刑事拘留,期限是一个月,一个月后,未变更取保候审等情况时,就需要移交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批准逮捕的期限是七天,案卷也可能移送过去,但不代表侦查阶段结束,只是批准逮捕的一个程序;
3、侦查阶段的结案文书是侦查机关形成意见书,审查阶段是人民检察院形成书,审判阶段是人民形成刑事判决书;
4、逮捕是侦查阶段的一个法定程序,所以,这个犯人是逮捕还是进入审查阶段,要看具体的结案文书,有可能侦查阶段办了取保候审,但到了审查阶段有可能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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