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偷税漏税未达到犯罪的,行政处罚上只对单位进行所偷税款0.5-5倍罚款。如涉及犯罪,则会被叛坐牢和罚金。最主要的责任在法人,当然如果有证据证明财务也有故意偷税行为,也会追究责任。偷税的金额决定了是否入刑.
2、偷税漏税罪这是一个俗称的罪名,应该讲我国现行刑法没有规定此罪名。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了偷税罪,第二百零三条规定了逃避追缴欠税罪。
3、《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下罚金。
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并处罚金,并处罚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罪的《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 第一款;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纳税人采取欺骗。但是如果是具体实施了犯罪行为、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也应当根据其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分别处与相应的刑罚,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第三十一条,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照规定,对单位判处罚金,一般不宜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在单位犯对于受单位领导指派或奉命而参与实施了一定犯罪行为的人员,起到了较大的作用的其他责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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