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据您所述需要经物业同意,否则属于私自乱改房屋结构
你好!如果确实是由于楼上的住户家里渗水,而导致的你家房屋损失,那么这个职责当然需要由楼上的住户来承受的。房屋的所有权不是独立的,同一栋楼上的业主对整个建筑物的安全与维护形成了利害关系。因此,每个人的房屋所有权,都受到其他住户利益的限制。《物权法》第七十一条限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罚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因此,你需要拥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家里的房屋受损,或者你的生活起居受到了影响等问题,是楼上业主的不当做法导致的,比如照片、证人等,然后与另一方商量解决,如果商量不成,能够向法院提诉讼讼。至于要怎样执行的问题,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了。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涉及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本办法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您和邻居之间作为具有相邻关系的相对方负有一定义务,比如在装修过程中,不能危及邻居的居住安全。因此,您可以要求邻居恢复承重墙,并就您的损失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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