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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的情况下一步该怎么办?

ask****274 江苏-徐州 工伤纠纷咨询 2018.12.10 12:49:14 317人阅读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的情况下一步该怎么办?我去年在张家港工作时从高处掉下来,在张家港第一人民医院住了三个月,因为比较严重身上骨盆,股骨头,还有右胳膊都是粉碎性骨折,现在这几处都有钢板,出院时厂里讲好的每个月给一万元生活费,一直到钢板取完伤残鉴定时,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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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徐州 咨询解答:947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在发生事故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申请。公司不申请的,家属可在1年内提出申请。无合理理由超出1年不申请的,劳动行政部门不再受理。因此,员工在受工伤以后,一定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按照相关流程申请工伤补偿。否则,超过认定时限将无法取得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结果,也无法取得应有的工伤补偿金。

2018-12-10 17:57: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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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宿迁 咨询解答:3942条

属工伤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018-12-10 12:51:37 回复
地区:上海-静安区 咨询解答:11485条

根据你的简单描述属于工伤,具体我们可以电话沟通

2018-12-10 17:21:19 回复
地区:江苏-徐州 咨询解答:392条

你的咨询内容不完整。 是不是现在厂里不认账了?? 那这个情况就走工伤认定程序好了,先认定工伤再鉴定伤残等级。我是徐州的律师,还有问题电话联系。

2018-12-10 13:37:40 回复
地区:江苏-徐州 咨询解答:735条

你好,你是工作过程中受伤的,属于工伤,单位有无缴纳工伤保险?去年什么时间受伤的,明确一下具体时间。

2018-12-10 12:50:44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无效宣告程序审查中,有专利权归属纠纷的,专利复审委员会自收到专利权归属纠纷的当事人递交的书面的中止无效程序 请求以及诉讼或调处受理通知书副本之日起,或者自收到有关人民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的裁定和要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协助执行专利权保全的公函之日起,应当 中止对该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待以下情形之一发生时,专利复审委员会再恢复审查。
1、 中止请求人要求恢复审查;
2、中止审查已满一年,并且未收到中止请求人提出的、附具专利权归属纠纷尚未审结证明的延长中止请求;
3、 收到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取消保全措施的证明;
4、 保全期限届满,并且未收到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裁定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通知;
5、 收到人民或者地方知识产权局(或相应职能部门)作出的生效判决或者调处决定书副本并且在必要时进行了专利权人变更。

对于延长停工留薪期情况下的确认步骤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情况下,停工留薪期满,如果工伤职工不能恢复工作需要继续治疗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工伤职工是否应该延长及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期限进行确认。同时也应了解到,各地对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具体确认程序也不尽一致。大致而言,有以下三种形式:
(1)由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在停工留薪期满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是否延长及延长期限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2)由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前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如果同意,就可以延长停工留薪期;在用人单位有异议时,才由用人单位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用人单位在收到工伤职工提出的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后,如果不提出申请,则视为同意延长。
(3)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参保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延长申请,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如果对确认结论不服,还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确认。
3、停工留薪期确认的两种特殊程序
(1)提前终止停工留薪期的确认程序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确认后,在一定情况下存在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前结束工伤医疗,能够重新工作的情形,对于这一情形,《工伤保险条例》中未作规定,各地的相关规定中有两种截然分明的态度:一种是与《工伤保险条例》保持一致,对此情形也没有规定;另一种是对此情形作出明确规定,将该情形纳入调整的范围,对提前终止停工留薪期作出了规定。不足的是,在停工留薪期满前,对于提前终止停工留薪的情形,作出规定的地方部门对此规定的也是很笼统,只是规定了经工伤医疗服务协议机构证明工伤治愈的,停工留薪期就终止,没有具体规定由那个机关作出提前终止决定,也没有规定当事人不服终止决定的救济途径。笔者认为,鉴于各地确认停工留薪期上的差异,遵循谁有权确认停工留薪期,谁有权确认提前终止停工留薪期的原则,其他当事人不服时,如果是用人单位作出的,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救济;如果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可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救济较为适宜。
(2)旧伤复发时停工留薪期的确认程序工伤职工工伤治愈后复发的,重新确认停工留薪期的程序与工伤职工之前确认停工留薪期的程序相同,可参考前述,在此不再赘述。

您好,针对您的一般情况下办低保步骤需要多少时间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情况下办低保流程需要3个月的时间。
办理低保的流程为:
1、申请。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初审。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村公示3—5天,并指导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
3、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在校验申请人上报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申请人的申请,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提出补助意见,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第二榜公示3—5天,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审批管理机关。
4、审批。 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上报申请材料后,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复审,进行依法审批,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员会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对无异议的对象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保障金领取存折,对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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