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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判决多长时间执行,最晚什么时候执行?

蒋* 浙江-温州 刑事诉讼咨询 2018.12.09 23:26:00 3086人阅读

我的弟弟被判处了死刑,我想去看看他最后一面,再去送送他,请问死刑判决多长时间执行,最晚什么时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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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立即执行程序
  
(一)执行死刑立即执行判决应当遵循以下程序性规定:
  1、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死刑执行命令。
  2、原一审人民法院在接到由上级人民法院移交的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
  3、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4、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5、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6、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7、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8、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二)死刑执行监督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二、死刑立即执行有哪些情况
  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2、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死刑判决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经第二审程序不同意判处死刑而改判为死缓的,则同时为核准程序,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无需再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3、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4、依法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案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三、死刑立即执行判决后多久执行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即认真核对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基本犯罪事实及其他情况,确保被执行的人就是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死刑罪犯,以防止错杀;还要询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
  5.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2018-12-09 23:39:00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肇事罪在1997年修改刑法时就确认了这个罪名,最高人民2000年11月10日公告、11月2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这个罪名的适应做了司法解释。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您好,在执行行为结束之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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