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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为朋友借钱,到期朋友没有办法还钱,债主要求法院执行丈夫的房子,那么,妻子有权拒绝法院执行吗?

ask****413 黑龙江-双鸭山 债务纠纷咨询 2018.11.25 19:29:27 304人阅读

丈夫为朋友借钱,到期朋友没有办法还钱,债主要求法院执行丈夫的房子,那么,妻子有权拒绝法院执行吗?只这一套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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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咨询解答:1996条

可以,你要向法院说明借钱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属于你先生个人债务

2018-11-25 19:34: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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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4512856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咨询解答:2024条

是否办理抵押登记

2018-11-25 21:45:14 回复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因此,对于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果被继承人未指明仅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则应该属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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