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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为朋友借钱,到期朋友没有办法还钱,债主要求法院执行丈夫的房子,那么,妻子有权拒绝法院执行吗?只这一套房产
可以,你要向法院说明借钱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属于你先生个人债务
是否办理抵押登记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对于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果被继承人未指明仅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则应该属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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