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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婚前我方买房写的对方名字,但是是我方付的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房屋所有权归谁?

135****6767 湖北-武汉 房屋买卖咨询 2018.11.20 22:29:42 391人阅读

如果婚前我方买房写的对方名字,但是是我方付的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房屋所有权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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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3680条

你好,
首先是要看房子登记,
其次就是出资,可以肯定的是婚后还贷部分和房子的增值部分是你们的共同财产

2018-11-21 14:01:18 回复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27421条

一般是按共同财产处理的。

2018-11-21 11:20: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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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38235条

你好,
首先是要看房子登记,
其次就是出资,可以肯定的是婚后还贷部分和房子的增值部分是你们的共同财产

2018-11-21 08:36: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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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广元 咨询解答:65567条

归对方,你可以主张首付返还和贷款部分

2018-11-21 07:59:02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11531条

原则上归对方

2018-11-21 06:35: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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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87194条

归双方

2018-11-20 22:37:33 回复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6953条

您好,原则上是平均分配

2018-11-21 11:28:42 回复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18135条

您好,属于共同财产,可以协商归属,或者由法院判决,至于所有权,还是要看具体情况

2018-11-21 09:29:37 回复
地区:湖北-荆州 咨询解答:1918条

房屋属于对方。双方可以分割部分房屋价值。

2018-11-21 07:38:04 回复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4663条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18-11-21 07:30:47 回复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802条

你好,如果可以证明出资,法院可能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配。

2018-11-20 22:55: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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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的首付款,其余款项在银行贷款,婚后由夫妻共同偿还,房屋登记在支付首付款的一方名下,那么离婚时房屋的归属,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应当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房屋的归属,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应当判决归房屋登记方所有。  
3、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判决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拥有时,房屋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与另一方没有关系,另外一方无需再继续还款。  
4、双方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从结婚登记之日至离婚之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外一方有权要求分割。  
5、婚后还贷部分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具体补偿多少,要看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后一方父母支付首付,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子归谁,在双方对房屋权属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当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哪一方名下,若登记在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名下,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父母支付的首付款可作为赠与或者债务予以确认。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综上,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获得的赠予,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双方协议分割,协商不成的,由判决。但是,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赠予一方的,则属于一方获得的赠予,系个人财产,离婚后不可分割。
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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