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南法律咨询 > 济源市法律咨询 > 济源市财产分割法律咨询 > 离婚财产打官司那么财产双方应该怎样维护权益?

离婚财产打官司那么财产双方应该怎样维护权益?

唐** 河南-济源市 财产分割咨询 2018.11.17 13:49:29 603人阅读

我朋友她打算离婚了,不知道他们两个欠的钱到底应该怎么分,离婚财产打官司那么财产双方应该怎样维护权益?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济源市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济源市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登记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
一、依照我国《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的抚养及对财产的分割问题作出的适当的处理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不须进行诉讼。登记离婚时,要提供以下文件:
1、户口本、身份证
2、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
建议你首先尽量说服他,和他进行登记离婚,尽量以和平的方式解决离婚问题。如果他实在不想离婚,而你坚持一定要离,那么,就只有进行离婚诉讼了。
二、离婚诉讼。离婚诉讼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基于法定离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由人民法院对婚姻关系的维持与否进行判决的诉讼。
离婚诉讼的手续(过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A、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B、户口本
C、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D、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男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A.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B.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C.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其中,《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准予离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A.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B、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C.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D.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
E.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另须注意的是,如果他是现役军人,他如果不同意离婚,那么你不能提起离婚诉讼。

2018-11-17 13:53:29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财产性质事先明析 近年来,离婚率逐年上升。除了夫妻双方好说好散,协议离婚外,到法院诉讼离婚的,多数都会为财产分割闹得不可开交。如今家庭财产的种类日益丰富,已不单单是银行里的存款,而各种家庭财产中,房产无疑要算“大头”。由于房产取得的时间、获得的方式等各不相同,因此围绕房产如何分割的争执也屡见不鲜。 其实,家庭财产中,什么财产属于对方、什么财产属于己方是大有讲究的,最大限度地争取自己应得的利益也是有规律可循的。本专题通过对几个典型案例的分析,使读者了解一些有关家庭财产归属的原则。 财产获得途径不同分割归属视情而定 朱某因妻子去日本打工致夫妻感情淡漠,他们离婚最难迈的坎就是财产问题。原来,双方名下的百万房产是由公公婆婆为他们购置的,而房内装潢则由娘家在小夫妻办过结婚手续后负责实施的,两人还有一笔70万日元的存款存在岳父名下,这些财产如何分割成了大难题。后经法院判决,由于公公婆婆是在儿子婚前为其购房,该笔财产认定为对儿子个人的赠与,是男方的婚前财产,不予分割。岳父岳母的装潢费、购置家具费用是在双方婚后支付,且并未明确该财产只赠与女儿一人,构成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各半分割。而以岳父名义存下的日元,认定构成夫妻二人对岳父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予分割。 为孩子置家产有讲究 父母为子女买房、买车,最好在子女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即办理完毕,购房要把房产证拿到手、购车要把名字登记好,这样就明确了财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父母为婚后的儿女赞助买房买车也不能“一给了之”,没有特意明确赠与对象的赠与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解决方法是明确具体的赠与对象,并最好立下书面证明。 勿以他人名字存款 因为各种原因,一些夫妻常常以他人名字存款,其实风险很大。如果对方主张是赠与,特别是在亲属中间,往往很难认定。现在存款实行的是实名制,以他人名义存款就表示这笔钱的所有权已经发生转移,对方不拒绝也同时表示接受该笔款项,赠与行为就视为完成,而赠与是不可以随便撤销的。若存款两年以内的,在诉讼过程中有一个诀窍:可以主张对方不当得利,这样证明构成赠与的义务就转到了对方,对方提供不出证据就要退钱。 合法权益不要放弃协议不成诉讼解决 去年,张某发现丈夫在外“有花头”,痛定思痛决定离婚。在“离婚大战”中,为了争夺一岁半儿子的抚养权,张某接受了丈夫提出的苛刻条件:放弃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两人为此还特意草拟了一份协议并签了字。没想到公婆无论如何不愿放弃自己的宝贝孙子,丈夫也随即改变了主意,以张某已经签字同意为由主张财产全部归自己所有。张某遂提起诉讼,请求离婚、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儿子由自己抚养,并以丈夫有过错为由主张损害赔偿。法院判决支持了张某的前三个诉讼请求,最后的一项请求因张某没有提供证据未予支持。 无过错方可请求赔偿 因婚外情等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对方给予一定数额的损害赔偿。司法实践中,上海地区的精神损害赔偿最高额为5万元,一般情况下法官会结合对方过错程度酌情判决。但这样的事实认定很难,主要在于无过错方难以收集有力证据。目前已有判例认定在公共场所的拍照、录像证据的证明效力,当事人可以从这方面取证。 不要接受不平等的协议 商量不成就去打官司,一切依照法律规定办。完全不必为了快速离婚、使对方放弃孩子的抚养权而在财产上做出让步。第一次诉讼离婚被驳回,半年后可再次提出,只要在此期间感情没有得到修复,哪怕双方的共同财产无法认定、无法分割,或者对方坚持拒绝离婚,正常情况下法院还是会判决离婚,因此,完全不必为了“赶时间”放弃财产。至于孩子的抚养,会按照“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处理,在双方经济条件等各种情况都类似的情况下,幼小的孩子一般会判由母亲抚养。 规避房产分割风险 离婚时最容易产生纠纷的就是房产,有时明明是一方买的房,离婚时却变成了“共同财产”;有时一方偷偷将房子转卖,等到离婚时另一方才发现“房已易主”;还有将房抵押质押、签下长期出租协议的等。规避这些风险,最好的方式当然是双方约定婚内财产AA制,但除此之外还有几招: 这里的婚前指办理结婚手续之前,这样即使日后婚姻有不测,各自均为婚前财产也好分。最好不要搞婚前“男方买房、女方装潢”模式,这样存在不少隐患:房子价格可能会上升,但装潢、家具、家用电器总是会越用越不值钱,分家析产时女方就亏了不少。最好的方式还是在婚前由双方共同出资,然后由“准夫妻”一起购房装修,这样的财产虽各是婚前财产,但双方按份共有,日后若要离婚也可按比例分割。 实践中存在不少离婚夫妻婚前转移财产的情况,但往往会因为难以举证使己方权益不能得到保障。因此,需引起注意的是,对于房产证上只有一人的,如果买房人在买房时没有要求卖方出示婚姻证明的,基本上可认定买卖行为无效。房产证上是夫妇两人的名字则应当两人都同意,或有一方的书面授权,否则买卖行为也无效。另外,夫妻一方在离婚期间私自转让房产,基本可认定“转移、隐匿财产”,有过错方可不分或少分。 具体方法是到房地部门查询,如果发现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过未分割房产、哪怕是后来已经卖掉,都可以要求分割,并且记得主张对方不分或少分。 确定家庭财产归属注意事项
1、准确认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除了常见的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劳动所得、意外所得(如中彩票)等,遗产、受赠财产如没指定专属于某个人,也为双方共同所有。另外,一方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买断工龄款、破产安置费均为共同财产。其他财产如果无法证明属于男女中的一方,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时的债权债务分割不同。别人借钱,夫妻两人在离婚时可以明确该笔债权的归属,只需通知借款人就可以生效。借别人钱就没那么容易了,不管两人之间怎么确定由谁还钱,对人家都不发生效力,借款到期即使两人已经离婚也都有还款的义务。
3、AA制下的财产分割仍有可能不AA。即使夫妻双方约定婚内财产归各自所有,在离婚时一方为了照顾家庭如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仍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另外,婚内财产AA制只对两人发生约束力,对不知情第三人无效。
4、不要在分割财产上意气用事、乱签字。放弃夫妻共同财产对自己权益是极大的损害,另一半情已经没了,就不要再在“财”上一场空。离婚时首先要冷静分析,做任何决定都不能草率、不要在有关文件上乱签字、更不能依照极不公平的“离婚协议”办理离婚手续。依照法律规定,除非协议中有“胁迫、欺诈”情形,不得认定离婚协议无效,但“胁迫、欺诈”的有效证据极难搜集,实践中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十分罕见。
5、注意时效和举证问题。婚姻涉及财产的时效有两个:一年、两年。一年指对有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的,应当在离婚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出;两年是指对有遗漏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在发现该笔财产后的两年内提出。如果对方对财产有隐匿行为的,可以不分或少分。权利人应当注意收集证据,对方的身份证号、银行账号等都要掌握,并可以申请法院调取存取款记录;公共场所的私录证据也有可能被采信。

2018-11-17 13:50:29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家庭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婚姻家庭律师#

你的身份是什么,是案件受害人吗?建议及时报警,由司法机关依法提起刑事诉讼追究其刑事责任,你可以受害人身份参与诉讼,委托律师代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要求对方在承担刑事犯罪责任的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需要律师帮助可以与我们联系,常年专业办理各类刑事业务。特别提醒广大受害人注意,公检法机关办案是履行国家职能,不是受害人的代理人,将来在法庭上给受害人说话争取合法权益的是你们的代理律师。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公民的财产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如果构成犯罪的,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侵权责任法》第三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四条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第十九条【财产损失计算】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第二十条【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提讼的,由人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
142710人阅读

离婚诉讼中的财产分割是大多数离婚案件中的诉讼焦点,那么法律对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最新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以及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又是什么?过错方离婚财产是怎么分割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夫妻财产公证
7624人阅读

夫妻财产中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一直是大家关注的话题,今天和大家一起来探讨一下夫妻财产公证的有关知识,那么夫妻财产公证费用规定有哪些,夫妻财产公证协议内容具体有哪些,以及夫妻财产公证办理流程相关规定!

婚后个人财产
8202人阅读

婚后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界定是大众关注的话题之一,那么婚后个人财产协议有哪些,婚后个人财产判定都有哪些规定,以及婚后个人财产包括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婚后共同财产
6033人阅读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一直是打击关心的话题之一,那么婚后共同财产的种类究竟是哪些呢,转移婚后共同财产的表现形式有哪些,以及擅自动用婚后共同财产都有哪些规定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新婚姻法房产
5730人阅读

婚姻法中的财产分割问题一直是大家讨论的焦点,房产分配就是其一,今天小编来为你介绍新婚姻法房产分割,新婚姻法房产加名,新婚姻法房产增值等内容,希望这些内容对你有所帮助,更多知识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