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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立案为聚众斗殴,这个算不算刑事案件?

137****6828 江苏-南通 刑事诉讼咨询 2018.11.17 11:35:57 405人阅读

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派出所立案为聚众斗殴,这个算不算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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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受害人的伤情来决定。
二,公安机关是否已对嫌疑人。发出了刑事拘留的决定书?

2018-11-17 11:40: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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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145748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扬州 咨询解答:19252条

这属于刑事案件,建议你尽快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提供辩护,需要进一步咨询和我联系

2018-11-17 21:19: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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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96224164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2827条

您好,已涉嫌刑事犯罪。

2018-11-17 14:49:42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5331条

算的,建议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处理

2018-11-20 23:38:22 回复
地区:江苏-南通 咨询解答:247条

算的

2018-11-17 15:53:14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451条

当然属于刑事案件,有无造成人员受伤?伤情如何?

2018-11-17 14:40: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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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 这个罪名强调: 1、组织、策划、指挥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应予立案追诉。 2、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应予立案追诉。 所谓“组织”,是指有目的、有计划地将分散的人员安排起来使之成为某一特定的集团或群体。具体到本罪,只有运用言语等和纠集多人去斗殴,并且负责组织的人数在3人以上,才能认定组织作用。 所谓“策划”,是指为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计划方案、进行部署安排。具体到本罪,策划作用是对聚众斗殴活动进行整体部署安排,制定具体的行动时间、地点、方案等。这种部署、计划安排即使最终没有完全被实行也不影响策划者策划行为性质的成立。 所谓“指挥”,是指指使、命令、全面的调度。具体到本罪,指挥作用主要是指发号施令,命令、分配人员参加斗殴等。而且这种“指挥”也必须是全局性的,在斗殴过程中具体的参与人员临时性的分配打击对象或教唆他人采取某种打击方式等行为,一般不认定为“指挥”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聚众斗殴罪的犯罪分子在服刑的,如果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怀孕等情形的,可以申请监外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或者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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